关于文化中心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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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文化中心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于2017年8月16日和2016年9月1日分别进行了两轮评标,项目评审小组对参评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策划方案、团队保障、专业能力和团队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并经龙岗区文体旅游局班子会研究通过,选定深圳市新文广都市传媒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承接单位。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谢***联系,电话:89558994。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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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1:10: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