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岗区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重点高校定向配租人才住房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龙岗区人才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解决龙岗区驻区高校人才住房困难问题,推动龙岗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结合“职住平衡”原则,面向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片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3家重点高校定向配租人才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定向配租的人才住房项目为佳兆业未来花园,位于龙城街道如意路与大运路交汇处,共231套人才住房,其中二房165套(建筑面积约62m2),三房66套(建筑面积约 88m2),均为简装,预计2021年9月交付使用,交付标准以现场确认为准,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注:佳兆业未来花园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项目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配租对象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入住条件
承租单位安排入住员工(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本单位或下属单位在职员工,并与承租单位签订有效的全职劳动合同;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三)申请人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中的一项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配额核定及配租标准
(一)配额核定
区住房建设局根据本批次供应项目的房源数量,结合各单位申报量,按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数量核定各单位可配租套数。
(二)配租标准
1.二房房源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人才家庭配租。
2.三房房源面向全日制本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家庭人口为4人(含)以上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一级的人才家庭配租。
3.符合入住条件的单身人才或人才家庭,可合租一套住房。
注: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可列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计入家庭人口数;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不计入家庭人口数。
五、配租流程
(一)申请受理方式及要求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申请单位需在上述时间内委托住房专员到龙岗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1),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龙城工业园1号楼,咨询电话:28508863。疫情防控期间住房专员提交申请材料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2.系统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8月12日9:00至2021年8月18日18:00。
已提交书面材料且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须在规定信息填报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zhzj.lg.gov.cn)填报本单位其他申请信息(***2),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未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28589938,2858993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核查
区住房建设局按照通告要求对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及拟配租数量。
(三)信息公示
审核结果及配租相关信息将在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四)分配方式
经公示合格的申请单位,按其在网上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予以选房,房源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申请单位集中选房,具体选房地点、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合同签订
申请单位选定房源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人才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需求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配租结果公示
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和安排入住人员信息及时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
六、基准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及缴交方式
项目初步评估基准租金:20.87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市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租金缴交方式为一年一付。
(二)物业服务费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服务费3.8元/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以上费用由承租单位(或入住员工)自行承担。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区住房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区住房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八、重要提示
(一)申请单位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根据我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如我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区住房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单位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三)如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另行统筹分配。
(四)通告未尽事宜由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解释。
***:
1.龙岗区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清单(现场提交)
2.龙岗区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清单(系统提交)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8月12日
相关***:
***1.龙岗区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清单(现场提交).xls
***2.龙岗区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清单(系统提交).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