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宝安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
10月20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宝安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纲领性文件,对我区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上,育基局长对《规划》编制情况作了说明,并对与会常委提出的问题作了回应。与会常委高度评价《规划》,认为《规划》内容全面,涵盖了全区所有国土、海洋、山水林田湖和各个行业,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方方面面;指标设置合理,覆盖了生态资源、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要素;重点工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要求,具备专业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并且《规划》紧跟十九大思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会议认为该《规划》是宝安落实“美丽中国”、“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一致同意通过《深圳市宝安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
审议《深圳市宝安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
育基局长就《规划》相关事项作报告
与会常委对《规划》提出相关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