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调整斗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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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区将对现行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作出调整。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我局经对斗门区的污水处理成本监审,以及召开了听证会论证,拟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由0.81元/吨调整为0.85元/吨,非居民用水统一调整为1.20元/吨(非居民用水原收费标准:行政事业:0.90元/吨,工商服务业:0.85元/吨)。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便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11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邮箱:dmfzggjw@doumen.gov.cn
2、电话:5558132(价格管理股)
斗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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