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洲社区南通叁队鸡心洲五米闸至惠农工业园排洪河堤坝加固及堤面硬底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1〕26号
南水镇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金洲社区南通叁队鸡心洲五米闸至惠农工业园排洪河堤坝加固及堤面硬底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项目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103-440404-04-01-110752)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南水镇,建设内容包括2条堤顶道路(排洪河西岸堤顶道路全长约3.016km、排洪河东岸堤顶道路全长1.211km)、一座中桥、一座箱涵以及若干园林景观设施。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4933.56万元,其中建安费4195.74万元,二类费用402.80万元,预备费用229.93万元,征地青苗补偿费用105.0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政府统筹。
三、审批依据:
1、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纪要(珠金人常纪〔2021〕2号);
2、《关于金洲社区南通叁队鸡心洲五米闸至惠农工业园排洪河堤坝加固及堤面硬底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
3、《关于金洲社区南通叁队鸡心洲五米闸至惠农工业园排洪河堤坝加固及堤面硬底化工程项目资金证明的函》。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核。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