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 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http://www.szns.gov.cn/publish/zfb/index.html)(见***)。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755-26542792;传真:0755-26542792;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A2211室;邮编:518052)。
一、概述
2013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实际调整信息公开栏目,着重加强对预公开政务信息的规范指导,做好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公开政府信息44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02条,占公开信息总量的90.3%;人事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43条,占公开信息总量的9.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办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其中不予受理1宗,所有申请均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办严格执行《条例》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门户网站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全面、网站专题栏目较少等。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切实落实保障单位责任。二是按照《条例》和市、区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为居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