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新价格8月1日执行
根据省、市物价和卫生部门的部署,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已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自1997年以来对医疗服务价格的首次调整。
本次价格调整对我市现行的2135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归并和成本测算。 经对比,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比现行的《珠海市医疗收费标准》总体下调了3.19%,与省医疗服务价格相比总体低4.59%。 在所有2135个项目中,有441项价格有所下调,大部分是大型检查设备的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如患者常需要检查的X光检测、乙肝DNA测定等都有不同程度的降幅,其中降幅最大的精子顶体完整率检查,降幅达94%。而价格上调的项目有268项,主要是急诊诊查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项目。如急诊诊查费由3元提高至6元。其余1000多个项目价格不作调整,维持原收费标准。
《医疗服务价格》是针对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也是全市最高限价。目前,我市有5家三级医院,中大五院、中医院、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按规定,二级医院服务价格不得高于三级医院的90%,一级医院服务价格不得高于三级医院的80%,农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服务价格按不高于三级医院的70%来确定。所有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均不设底线。
区卫生局已及时将新的价格标准印发至全区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医疗单位已基本完成新标准的调整工作。由于新旧价格系统交接试行,区卫生局也要求各单位做好工作预案和工作方案,加强值班,及时应对新旧两个价格系统交接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确保医疗安全和医院诊疗秩序不受影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把价格调整对患者的影响减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