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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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各区县医保分局,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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