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海洋通信系统产业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调查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港高栏港区海洋通信系统产业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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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珠海港高栏港区海洋通信系统产业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 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北区三虎大道西侧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北区三虎大道西侧,主要功能用于出运海底光缆、中继器及附属产品。项目建设6500吨级海缆敷设船(兼顾5000吨级件杂货船)码头一座,引桥一座。建成后年吞吐量约为4.5万吨。项目总投资89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做好施工扬尘控制“六个100%”措施,包括施工期的运泥车辆的泥土覆盖物、建筑物外墙覆盖物等;运输车辆出入工地,应对出车进行清洗后再上路。在工地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运往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废物和垃圾需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疏浚淤泥直接吹至纳泥区域。 (1)废水:陆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船舶舱底含油污水由有相应资质的污水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2)固体废物分类进行处理。维护性疏浚淤泥送到海洋管理部门指定抛泥点处置;船舶生活垃圾由带有垃圾处理设备的垃圾接收船接收处理;陆域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对水泵、装卸泵等采取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无 |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环保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