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为减少与婚姻和生育有关疾病的发生,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赫章县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争取2014年以县为单位婚前医学检查率达5%以上, 201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逐步提高达10%以上。
一是依法推进婚前保健服务。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条例,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选择权,坚持自愿、保护隐私、维护健康的原则。将推进婚前保健服务作为实施《两纲》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把工作做实做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婚前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婚前检查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成立县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和县级质量控制小组,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定期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婚前医学检查质量。
三是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对策措施,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免费婚前检查服务。建立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经费保障。婚前检查工作经费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妇幼保健院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按限价标准100%报销。若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婚检对象,婚前检查费用自理。
五是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机构发布公益广告,利用举办讲座和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专题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婚前保健的意义、必要性和科普知识,做好实施免费婚前检查服务的宣传,积极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参加婚前检查服务,营造自愿参加婚前检查服务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婚检机构制作宣传画发放,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婚姻登记处对接受咨询和办证的服务对象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及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