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10月3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要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抓紧把已有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将社会救助作为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已列为我市今年的一类立法计划。7月22日,市法制办召开办务会议,初步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根据初步审议的意见,10月30-31日,市法制办会同市民政局就《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按照***常务会议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的最新精神,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在我市现行社会救助做法的基础上,通过特区立法,率先构建和完善包括低保救助,流浪救助、灾害救助,医疗、失业、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以及临时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基本框架。《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拟再次交由市法制办办务会议审议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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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 讨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 推进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