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府〔2017〕65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珠府〔2017〕6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废止《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珠府〔2015〕19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5:15: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