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关于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的通知》(穗农〔2016〕195号)《广州市牲畜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屠宰场平稳关闭工作的函》(穗屠联办函)〔2019〕3号)相关文件的要求,政策性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按其2010至2012年年均屠宰检疫量每头4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现对我区2019年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15天(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10日)。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众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异议:
(一)电子邮件:nsxmsy@163.com。
(二)致函: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D栋3楼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邮编:511455。
提供意见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