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民政局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保增长、保稳定”,“迎亚运、创文明”的总体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1、农村低保标准大幅提高。2009年10月1日起,我区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300元,增幅为25%,达到城镇低保标准的82%,提前3年实现了区委、区政府提出到2012年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市70%以上的城乡一体化目标。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后,与之相关的基本医疗救助、分类救济、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均相应提高,约13000多名困难群众因此而受惠。全年全区审定城乡低保对象3894户9692人,其中城镇748户1562人,农村3146户8130人,发放低保和分类救济金合共2184万元,比2008年增加629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业务培训、专题报道以及开展主题活动,广泛宣传低保相关政策,提高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的认知度。另外,加大检查力度,先后开展了对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状况的入户调查,以及低保低收入对象年审、申报工作,年内共有213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了城乡低保,真正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该退则退”。
2、医疗救助覆盖城乡居民。支出157.7万元,帮助10829名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开展了对困难群众2008年医疗门诊情况的入户调查工作。从2009年5月1日起,我区正式实施《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为抓好贯彻落实,我局联合区劳动、财政和卫生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
3、政府供养对象生活明显改善。从2009年10月1日起,五保供养标准从原来的312元提高到390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原来的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650元,全区495名五保对象和60名散居孤儿生活明显改善。继续贯彻落实《收养法》和***《关于加强孤残儿童救助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弃婴(童)的收、养、医、教、送等各项工作。全年区社会福利院接收弃婴(童)61人,现在院弃婴(童)共147人,其中健康9人,残疾138人。积极推进“明天计划”,为17名孤残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继续推进家庭寄养工作,接受家庭寄养的儿童已增至15人,使更多的福利院儿童融入家庭,走进社会。
4、防灾减灾工作有力推进。按照***、省、市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选取了市桥街华侨城社区和康裕社区作为示范社区,逐步推开了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救灾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加大了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当前,共储备了价值约120多万元的救灾物资,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扎实做好春(夏)荒及冬令救济工作,共发放救济款61.4万元,救助3413户7335人,有效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二)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以老年人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改善。
1、居家养老工作实现全覆盖。在认真总结了区社会福利院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了番禺区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动员会议,制定了《番禺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全面铺开了居家养老工作,以各镇(街)敬老院、社区居委会、社区星光老人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依托,构建多种形式、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目前,我区居家养老已实现全覆盖,服务对象有556人,10至12月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达35万元。举办了一期居家养老护理知识讲座,推动我区的养老服务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同时,认真抓好了“平安通”呼援系统建设工作,我区目前已安装使用“平安通”的用户共有321户,用户数量位居广州市前列。
2、老年人优待水平进一步提高。经请示区政府同意,追加财政经费400多万元,新增了90至99岁老人长寿保健金,使这些老年人每月可获得各级政府补助200元;对100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保健金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300元。继续抓好了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全年共为8925名老人新办了老龄人优待证,并按时、按质完成了把优待证置换成IC卡的资料审核和上报工作任务,使老年人享受到相关的社会优待。继续抓好老龄工作目标考核工作,我区连续两年被评为广州市最高级别的“老龄工作五星级单位”。 区社会福利院慈爱楼于2009年4月正式建成开业,至今共有28名老年痴呆患者登记入住,服务得到了患者家属的肯定。
3、慈善救助工作扎实开展。一年来,区慈善会在积极做好特困家庭子女助学、困难群众重大治病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危破房改造等救助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区妇联、残联开展“关爱母亲,健康安居同行”及资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活动,充分发挥了慈善资金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全年共支出935.1万元,帮助了1982名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区慈善捐助超市发放了价值约109万元的生活必须用品,惠及困难群众17155人次。加大了慈善宣传力度,使我区慈善事业深入人心,全年共接收定向捐赠11宗118.4万元,全部用于捐赠人意愿的慈善活动。此外,美国LDS慈善协会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我区慈善会捐赠了250辆轮椅以及100个助行器,加深了中美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充分体现了行善无分国界的精神。积极发动全区单位、企业和群众参加“广州慈善日”活动,12月12日至18日期间,共筹款318万元,掀起了慈善活动新高潮。
(三)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和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1、村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全面完成了对全区247个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大轮检”,通过深入基层指导、检查和监督村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整改,有力巩固了我区村务公开工作成果。各镇(街)也加大了村务公开工作力度,如,东环街、沙头街化危机为契机,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增强了村干部对村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村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召开了村务公开工作现场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推进村民小组组务公开的工作意见》,为今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另外,在认真总结了榄核镇村民小组组务公开试点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村民小组组务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排查,扎实推进“难点村”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有194个村被评为“广州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占全区村总数的78.5%。9月和10月,市委朱小丹书记、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组分别到我区检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务公开工作,都对南村镇坑头村以及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区继续保持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荣誉称号。
2、“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再有新进展。继续加大“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力度,全年我区共投入专项资金2141万元,对26个社区182个硬件建设项目提供了资助。各镇(街)也高度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如,东涌镇在社区硬件建设方面推进较快,桥南街在社区管理方面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去年,我区再有27个社区被省命名表彰,累计54个社区被命名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约占全区社区总数的61%。其中,市桥街康裕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组织召开了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积极推进“精品社区”、“特色社区”建设。以正式施行社区专兼职人员管理试行办法为契机,提高了社区专职人员的收入和福利待遇。组织部分社区居委干部到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逢源街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挂点跟班学习,举办了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拓展培训班和社区专职人员培训班,认真做好了我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相关工作,提升了我区社区居委干部和社会工作者的整体水平。同时,我区还根据上级的要求部署,选取了南村镇坑头村和东涌镇大简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具体的硬件配套设施建设方案,为下一步开展社区服务打好了基础。
3、民间组织加快发展。继续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去年新增民间组织41家,目前,我区的民间组织已增至358家,发展迅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积极做好区、镇两级商会、行业协会等经济社团扶助经费的发放工作。认真实施《广州市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办事程序,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组织我区民间组织开展爱心服务进军营活动,展示了我区民间组织“爱国拥军、自律诚信”的良好形象。首次在番禺日报上创办“民间组织视窗”专刊,加强了民间组织的宣传。举办了民间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并结合年检,联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促进了我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四)民政系统保稳定促和谐各项任务出色完成,双拥优抚安置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
1、双拥工作扎实有效。2009年,我区各级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春节、“八一”的军政座谈会开得隆重而热烈,加深了军地相互了解,增进了军地双方情谊。加强与驻军部队之间的走访联系,积极协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召开了军队转业干部代表座谈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军转干部的关心和支持。支出32万元,向驻军部队赠送电脑、科技书籍一批,举办了一期“驻军官兵电脑技能培训班”,共培训驻军官兵160多人,配合了部队实施科技强军战略,受到了驻军部队的好评。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在全区进一步营造了“关爱功臣”的浓厚氛围。11月,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区贯彻执行《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我区的双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积极推进“番禺植地庄抗日纪念公园”的建设,确保了建设项目按期实施。
2、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提高了我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共发放抚恤补助经费717.5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全区共评定享受优待金的优抚对象1020户,优待金总额1216万元,户年均优待金标准为11918元,优待面达到100%。认真抓好我区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开展了为重点优抚对象免费送医送药活动,并分批组织全区434名重点优抚对象到医院进行免费的身体检查,受到了优抚对象的高度赞扬。认真做好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08年冬季我区共接收退役军人363人,其中应安对象44人全部签订了《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安置率和自谋职业率均达到100%,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287万元。支出91万元,帮助了145名退伍军人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2009年广州市下达我区军队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好军休干部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得到进一步落实。
3、社会事务管理优化提高。根据上级关于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和配合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开展,经区政府同意,我区于7月1日起实行了全区集中婚姻登记。全年全区共办理婚姻登记12068宗,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611宗。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74宗。继续推进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市桥街、东环街、沙头街全部和沙湾镇、石基镇部分区域,约78平方公里,共10147条道路(街巷)和道路两旁的门牌编列情况的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殡葬管理工作,一方面开展好殡葬宣传月活动,进一步转变群众丧葬观念,并认真做好殡仪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使我区继续保持火化率100%;另一方面,在清明期间组织人员做好封山、巡查工作,坚决打击违规拜祭行为,并安全、顺利地完成了清明重阳期间接待祭扫群众的工作任务,其中,区祥和陵园在清明期间共接待群众达40多万人次,车辆5万多辆次,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
4、救助管理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贯彻市救助管理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年共接待求助人员2225人次,经调查甄别后为2198人次提供了不同形式的救助。加强与外省市救助站的沟通联系,使跨省护送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护送受助人员返乡56人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国庆、创文等重点时期、重点区域的巡查救助,切实减少了街头流浪乞讨现象,有效维护了我区市容环境的整洁,较好完成了各项维稳综治工作任务,受到了上级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