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榄核星晨食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番禺区榄核星晨食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康源保健食品厂榄核分厂的申请,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拟对广州市番禺区榄核星晨食品厂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康源保健食品厂榄核分厂(原为广州市番禺区榄核星晨食品厂)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民利工业区,主要从事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年产植物原料提取物100吨(约合浸膏20吨)、口服液100万支、凉果30吨、异形口含片20吨。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30人,取消了员工食堂,设有2t/h燃天然气锅炉1台(已在我局备案),不设备用发电机。主要生产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设备数量 |
1 | 多功能提取罐 | 2m3、1m3、0.5m3 | 各1台 |
2 | 配套储液罐 | 4m3、3m3 | 各1台 |
3 | 双效真空浓缩罐 | 1000kg/h | 1台 |
4 | 醇沉罐 | 1.5m3、1m3 | 各1台 |
5 | 球形浓缩罐 | 350kg/h | 1台 |
6 | 酒精蒸馏塔 | 50kg/h | 1台 |
7 | 酒精储罐 | 1.5m3、1m3 | 各1台 |
8 | 二级反渗透纯水制备装置 | 2000kg/h | 1台 |
9 | 纯水储罐 | 4m3 | 1台 |
10 | 口服液调配罐 | 0.5m3 | 2台 |
11 | 板框过滤机 | 3m3 | 1台 |
12 | 口服液储罐 | 0.5m3 | 2台 |
13 | 口服液洗瓶机 | 1台 | |
14 | 干燥灭菌箱 | 2m3 | 1台 |
15 | 口服液灌装封口机 | 1台 | |
16 | 高压灭菌柜 | 2m3 | 1台 |
17 | 中药清洗机 | 1台 | |
18 | 烘箱 | 2m3 | 6台 |
19 | 万能粉碎机 | 2台 | |
20 | 混合搅拌机 | 2台 | |
21 | 摇摆制粒机 | 1台 | |
22 | 打片机 | ZP-21 | 1台 |
23 | 燃天然气蒸汽锅炉 | 2t/h | 1台 |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榄核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年排放量为0.3588万吨。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药渣堆场周围设置了收集沟,渗滤液等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水
综合废水排放口01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3、废气
锅炉废气排放口01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烟气黑度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中药药材提取产生残渣和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总量控制
项目废气排放量为872.14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0.027吨/年,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0.745吨/年,烟尘的排放量为0.129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9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78213
Email:xieliliz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