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建立环境质量保障月度会商机制
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巴中市环境质量保障月度会商机制》(以下简称机制),通过会商便于及时动态掌握环境质量状况、精准实施环境监管措施,切实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据了解,巴中市环境质量保障月度会商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设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各区县分管环境工作及区县环境、气象部门负责人,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经信局等单位负责人。
市环境质量保障月度会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商内容包括:环监部门牵头提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报告,分析全市阶段性(当前及累计时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气象部门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气象情况进行分析预判,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措施;会商成员单位根据会商分析提出的问题,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提出针对性的整治和管控措施;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及时上报措施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目标绩效办***督办等。通过会商,使全市生态环境、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气象、水文、土壤等数据进行适时分析,及时分析影响全市环境质量问题原因所在和研究解决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