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出台制度明确纪委委员8项主要职责
4月11日,番禺区纪委出台《中共广州市番禺区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工作制度》,明确了纪委委员主要职责,同时对兼职纪委委员职责作了特别规定。这是番禺区出台的首项规范纪委委员履职的制度。
《制度》要求区纪委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正人先正己,自觉改进作风,严格遵守纪律,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制度》明确了纪委委员的8项主要职责,包括宣讲反腐倡廉、履行监督职责、提出意见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法规制定、听取“三述”报告、发挥协助作用和参与集体领导等。
为确保纪委委员履职尽责,《制度》还对纪委委员的履职方式作了专门规定,明确区纪委委员可通过参与决策、参加专项活动、询问和质询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制度》要求,区纪委委员要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讲工作,及时传递党的声音,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要把开展党内监督作为履行委员职责的首要任务,积极开展约谈、诫勉谈话,并参与区纪委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就发现的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区纪委及下级纪检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该制度的出台,是对中央纪委王岐山同志“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要求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对于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番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