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方案专家论证会顺利召开
根据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意见,凡提请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上会审议的改革方案,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程序。12月21日,州委改革办、州水务局联合召开《黔南州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方案》专家论证会,制定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方案。此次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原主持,州委政研室副主任宋袓香到会指导,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省、州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推选专家组组长、汇报《改革方案》起草情况、州直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专家质疑和讨论、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意见等程序后,形成专家组书面意见,认为该《改革方案》的起草一是符合国家、省有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在大量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改革方向,针对管护主体未有效落实和管理经费不到位的关键问题,提出了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改革举措。二是充分借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山区现代水利示范点工程建管养用一体化以及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经验,加大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工程多种管理模式。专家组原则通过评审,并要求起草部门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报送州委改革办。
通过召开此次论证会,将有助于提高改革方案的针对性,解决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进一步明晰改革思路,强化改革举措,推进改革方案的有效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