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对象的公示
按照广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广抗疫表彰领发〔2020〕1号)要求,结合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评选对象有不同意见或有其他问题,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邻水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邻水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223室)
邮政编码:63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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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对象名单
邻水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