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应对突发事件敏感时期确保稳定
11月11日13时,汉阳经济开发区汉城工地一民工爬上十余米的塔吊,经现场人员及时报警,在永丰街派出、开发区领导及汉阳消防大队共同努力下,下午17时,该民工被顺利劝下塔吊。
民工吉格达比,男,1983年2月10日出生,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人,身份证号5134***********474, 10月26日下午,在扎钢筋时,左手食指中节意外扎伤,随后送往医院救治,伤情好转出院后,在与工地承包头协商赔偿(要求赔付30万元)未果的情况下,于11月11日下午13时爬上塔吊,要求得到赔偿。在开发区李明方主任及时与现场人员沟通,指示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将其劝服下来,并妥善处理好此事。现场开发区副主任王源和派出所警官及项目部经理共同协商,僵持时间过长,天寒入夜,情况将难以控制、矛盾容易激化,后果将更严重。现场一方面消防官兵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另一方面派人与吉格达比的老乡进行协商谈判,经协商同意赔偿其受伤所用经费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在其同乡配合下,经过5个多小时的劝解工作,吉格达比终于安全地从塔吊下来。
12日上午10时,为解决好后续问题,开发区、司法所、派出所、项目部有关负责人、伤者吉格达比及其同乡,在管委会的斡旋下依照协议,现场赔偿吉格达比。同时,对吉格达比指出,其行为系违法行为,应通过正当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吉格达比表示,不再就此事提出任何诉求、诉请,回家安心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