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到心的教育矫正——主题教育显成果(一)
社区矫正对象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起止日期为2019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2019年7月4日社区矫正对象罗某到巡场司法所报道,通过前期的调查评估,司法所了解到罗某父亲残疾、母亲年老靠做家政维持生活,得知女儿罗某犯事,非常伤心,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了解情况,并愿意配合对罗某进行管教。
入矫后巡场司法所为罗某制定了矫正方案,组建了矫正小组,初期罗某的情绪非常低落,从心理上不愿意接受矫正,觉得自己感情受挫、失去工作、未来的前途受到影响,非常悲观消极。矫正小组里的心理咨询老师及时跟进,通过个体对话叙事疗法等方式疏导罗某心理。通过社工协会组织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组织罗某参加精神文明城市创建、独居五保户走访服务、队列训练等活动,增强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019年10月司法所组织罗某等四人参加宜宾市司法局组织的学法律、爱祖国、奔新生诗歌朗诵比赛,在准备比赛的过程中罗某表现积极,其家人朋友也鼓励和支持其参加该类活动,在比赛时罗某与其他社区矫正对象配合良好,获得良好成绩。11月经珙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批准从12月起对其调整管理级别为宽管。2020年初疫情暴发以后,罗某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先后参加杉木树社区入户走访、塘坝公租房入户走访、芙蓉集团入单元宣传等公益服务。
根据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关于鼓励支持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技能培训、鼓励就业的精神,司法所从2019年推送就业招聘信息5条、组织6人参加技能培训1次,在疫情暴发时珙县人社局发布招聘公益性岗位的信息,罗某积极主动报名,司法所及时将罗某等三人的报名资料报送给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开展需要,安排罗某接受面试。最终凭借自己的良好表现和扎实的文化水平,获得了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