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结合税收职能服务经济发展
县国税局积极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规范税收管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推动持续发展。加强增值税税收优惠管理,认真宣传自来水、小型水电、预混搅拌、砖厂等特定一般纳税人税收征收率从6%改为3%的规定,落实好“营改增”税收优惠,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已落实各类税收减免达1670万元。
二是扶持小微企业,推动科学发展。通过税法宣传月活动、税收宣传手机报、门户网站、税企QQ群等方式及时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创办纳税人学校,先后举办多场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共培训企业负责人、财务会计等500余人次,主动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用准税收新政。
三是减轻办税负担,推动和谐发展。认真落实取消税务登记证和税务***工本费的规定,落实“一次性”告知,对登记类、申报类、***类等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深入推进“一窗通办”。全面推广网上办理申报、缴税、***认证等涉税业务,减少纳税人办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