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低保乱象
“吴书记,我来退低保,把名额让给更加需要的家庭。”6月25日,高坪区白塔街道办梨树街社区居民陈大爷找到社区党支部书记吴佑萍,主动要求退出低保名额。“前几年我身体不好,经常生病,现在好多了,儿子做生意又赚了些钱,我决定把低保名额让出来。”据了解,近1个多月来,该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783户、3894人,其中,756户、1043人主动退保。
“一键清零”重新定界
据介绍,高坪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入口不严、出口不畅,特别是“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对全区3.1万余户、6.3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从5月初开始,该区按照重新申报、重新评议、重新审核、重新公示、重新审批“五个重新”要求,对全区低保对象全部清零,重新审批。纠正错保、漏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建立组织领导、定期沟通、蹲点督导、明察暗访运行机制,确保低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印制1.2万余份城乡低保宣传资料,张贴到全区399村(居),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广泛监督。仅1个多月时间,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783户、3894人,新增低保对象1511户、2265人。
“四个必须”应保尽保
据介绍,该区按照一户一表、一户一号、一户一证、一村一册、一乡一档“五个一”要求,重点核查是否有违规享受低保的对象、是否有重复享受低保的情况以及低保金是否有滞留和被二次分配现象。采取无记名甄别、分类筛选、入户核查、群众评议、重点比对、张榜公示6个环节进行核查,坚决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阳光施保要求,把低保对象划分为A、B、C、D四类,对低保工作人员、村(居)委会成员享受低保的近亲属实行备案。做到“四个必须”:申报家庭必须出具《申报承诺书》、《停保约定书》;村(居)、乡镇(街道)入户调查人员必须在《入户调查责任表》和《调查审批表》上签字;各类汇总表册必须经由乡镇(街道)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民政干部联合审核、签字盖章上报;低保工作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必须填报《近亲属家庭享受低保情况备案表》。凡违背政策搞“人情保”、“关系保”,对低保对象“吃拿卡要”、无故不按时发放低保金、贪污挪用低保金、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等行为,涉及违纪违规的,一律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截至目前,该区签订《申报承诺书》15000余份、《停保约定书》1623份,发放《入户调查责任表》、《调查审批表》63000余份,对210户、316名享受低保的低保工作人员、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实行备案核查。
“两级公示”阳光运行
隆兴乡五棕堂村村干部吴乐兴介绍,“申请低保,需经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经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人员评议通过后,方可向乡政府申报。”该村70多岁的村民杨大勤身有残疾,儿子、儿媳失去联系多年,与老伴相依为命。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他被纳入低保申报名单。
据悉,高坪区采取“两级公示”、阳光运行等办法,清退不合格低保对象。乡镇(街道)根据调查、评议结果,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结果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予以公示。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将拟纳入低保对象的名单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示栏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集中审批。对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公示的,将推倒重来,并报请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截至目前,该区399个村(居)已完成低保对象的调查、评议、审核和公示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783户、3894人,其中,主动退保756户、1043人,新增低保对象1511户、22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