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凭据证件骗贷1500万80后房产中介挥霍殆尽
伪造凭据证件骗贷1500万
80后房产中介挥霍殆尽
见钱眼开 编造诸多谎言
南充一名从事房产中介的男子为了占有他人委托自己出售的8处门面房,伪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公证书等材料,将8处门面房(其中7处门面房非法过户到自己或其女友名下)用于抵押贷款1500万元,挥霍殆尽。昨(21)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获悉,涉嫌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罗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出生于1987年9月的罗某,住顺庆区驻春路,系南充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老板。2014年初,安某夫妇找到罗某,准备将他们位于顺庆区人民南路的3处门面房委托罗某卖掉。罗某接到该业务后与安某夫妇商谈,安某夫妇表示以680万元就可以卖掉这3处门面。罗某认为这3处门面的价值远远大于680万,他便想自己先把这3处门面买下,然后卖与他人,从中赚取差价。
然而,罗某自己根本没有这么多现金来购买,他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而不引起安某夫妇的怀疑,于是从2014年3月开始,陆续编造买主冯某、杨某及其他无名亲戚要购买该3处门面的谎言,并给安某夫妇多次打保证金和购房款,蒙在鼓里的安某夫妇对罗某十分信任。
伪造证件 将他人门面过户到女友名下
2014年7月,罗某以有人要买门面为由,骗取安某夫妇来到南充市房管局产权办理中心,以过户为由,叫安某提供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并让他在一些空白纸上签名。罗某拿到这些资料后,又以买家有事不能来为由,让安某夫妇离开。然后罗某将拿到的资料找假证贩子伪造了安某与罗某女友杨某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2014年9月25日,罗某拿着假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与其女友杨某一起,将安某夫妇委托罗某出售的3处门面过户到自己女友杨某名下。罗某拿到杨某名下的这3处门面后,于2014年10月8日到广安某投资公司抵押担保贷款300万元。拿到这300万元现金后,罗某用于自己投资茶坊和还借款将300万元挥霍殆尽。到2015年3月,安某夫妇觉得事情蹊跷,便到市房管局查询,得知3处门面早已被他人过户抵押,于是他们便找到罗某询问,因钱被罗某挥霍殆尽,谎言穿帮,安某便报了警。
难逃恶果 涉嫌两罪被移送检察机关
警方还查明,罗某采用类似方法,于2014年10月伪造与何某的结婚证、离婚证和其他手续,将何某委托其出售的顺庆区仪凤街一处门面房过户到罗某名下,抵押贷款600万元,挥霍殆尽。2015年初,罗某伪造委托书和公证书,将杨某某夫妇委托他出售的位于人民中路的价值2500多万元的4处门面房抵押贷款600万元,挥霍殆尽。6月27日,罗某被依法刑拘。
公安机关认为,罗某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目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公文,骗取房管局的信任,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9月初,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