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广元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21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全市产权制度改革进展迅速
全市应纳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579个村、16363个组。截至7月底,全市所有村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数据上报率100%;全市共清理核实集体资产171.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5.2亿元)、资源性资产3115.2万亩;全市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累计确认成员240.4万人,占全市乡村人口总数的101.5%;全市已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85个。年底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建立“三资”台账。
(二)发展新型合作经济、拓展集体经济形态
我们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合作社管理相关规定领办、参办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展经济合作,共享合作经营收益。发展股份合作经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和其他经济组织合作组建股份制企业,或参股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企业,分享企业经营红利。发展多种经济合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园区开展经济合作,推动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二、关于“切实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建议
一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其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择优选好村党支部书记,注重从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加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同志担任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推进农村党支部“五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村党支部全面实现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
二是重点引进一批农业院校毕业生和各类农村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推进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培养一批乡土人才。支持青年人才到农村创业,符合条件的纳入青年人才筑梦工程。组织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相互观摩、外出考察等方式,定期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轮训。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壮大。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提高“三农”干部队伍指导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组建集体经济发展专家团队,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专业的规划指导、管理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各类社会人才投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关于“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根据我市特殊地理环境,制定并严格实施了农村集体经济“255”(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2种组织形式;资源开发型、资产运营型、综合服务型、乡村旅游型、土地合作经营型5种发展模式;党建引领、多元投入、监管激励、风险防范、利益分配5项保障机制)发展方略,以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四、关于“科学规划,多元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按照“因村施策、一村一业”的要求,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突出产业特色优势,精准选择适宜当地特色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发展项目,招商引资兴办实体企业,探索推行农产品加工、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劳务输出等新模式,逐步构建起村村联合、强帮弱、大带小、抱团发展的大格局。因地制宜,坚持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同时量体裁衣,不盲目贪大,不负债建设,科学规划、长短结合,保证集体经济长远、持续发展。
五、关于“构建社会支持发展经济格局”的建议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制定激励政策,在项目、资金、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
(一)在政策扶持方面。资产扶贫项目、产业扶贫项目优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业主负责实施。农田水利、安全饮水、村组道路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优先纳入政府对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奖励扶持;对符合绩效预算管理要求,投入到农业农村用于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建设的项目,建成后统一交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
(二)在财政投入方面。2014-2018年,市县(区)财政累计投入2.80亿元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市财政安排当年拟退出贫困村每个村25万元的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今年成功申报68个国家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每个村100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这些资金主要依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已有项目,资金原则上全部为物化费用以形成经营性资产,不属于整合资金,鼓励县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及其它资金加入。
我们正积极探索:将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村集体;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村集体持有、管护和作为村集体股权量化给村集体及其成员;将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部门帮扶到户的产业发展资金及有关信贷资金进行放大或打捆使用等财政扶持的政策措施。
(三)在技术指导方面。我们采取结对帮扶措施,各地各单位结合“走基层”“双联”“精准扶贫驻村帮扶”等工作,帮助联系村(社区)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帮助协调项目、资金,强化信息、技术服务和工作指导;深化城乡之间、村企之间、强村与弱村之间结对帮扶活动,积极为联系村(社区)提供资金、技术、市场、管理、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四)在经营管理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推行“1+N”的农村集体经济体系,即1个集体资产管理平台(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集体资产经营组织。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完善的决策制度、监督管理制度、运行规程,规范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会和经营管理团队,既确保集体资产安全、成员权益,又确保灵活经营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提高集体经济经营效益。
六、关于“加强管理队伍能力提升建设”的建议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目前我市集体经济发展存在县乡两级农经部门人手不够、经费不足,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这也是长期将面临的难题,我们正在努力解决。我们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主动承担指导服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责任,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规划、支持、指导、服务。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基层党建、精准扶贫、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联点帮扶有机结合,明确联点领导、后盾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面派驻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帮扶力度。
近年来,中央、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全市村集体经济得以发展,也总结积累了重要经验。但整体来讲仍然比较薄弱,尤其是一些偏远山区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已成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您们的建议为我们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遇到的诸多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我们将想方设法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能力,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迈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4日
(联系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科 张宏 联系电话:182****4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