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六项活动为2018年敬老月添姿加彩
为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纳雍县于10月1日至31日(其中10月17日为法定老年节)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六项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传承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在新时代发挥正能量、做出新贡献,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着力开展敬老爱老活动。针对全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开展敬老爱老主题活动。“敬老月”期间,县卫计局要牵头组织医疗机构对全县的老年人开展免费送医疗服务:首先是组织和安排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专家、医师、医务人员通过赶场天集中开展老年人义诊活动、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宣传和卫生保健知识普及,增强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其次是在10月17日“老年节”当天,组织和安排县医院、中医院、私立医院等多家县级卫生机构在县文化广场举办一次大型义诊活动,开展老年人健康检查、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以及赠医赠药等活动,促进老年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重视老年人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失独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发挥家庭成员精神关爱和心理慰藉作用。“敬老月”期间,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要围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推动敬老爱老“五个一”示范活动。即:通过组织一场校园演讲、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上一堂法治教育课、举办一期道德讲堂,策划一项孝亲敬老互动活动,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各单位要结合“驻村帮扶、挂点扶贫”和“党员进社区”工作,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和党员到联系乡镇(街道),联系村(社区)为留守老人、残疾老人、失能老人、困难老人开展亲情陪伴、爱心捐助、结对帮扶等活动,真心实意为老年人做实事、办好事,让老年人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要组织动员志愿者走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开展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广泛开展以家庭、社区为单位的敬老爱老实践活动,认真做好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全国文明家庭、全省敬老爱老“四个十佳”和全市“最美老人的宣传和展示活动,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二是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广泛开展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等走访慰问活动。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要带头践行敬老爱老优良传统,深入村组走访慰问老年人。要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与“打赢攻坚战、建设示范区”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走访慰问贫困老人、留守老人、失能老人、百岁老人等,要在驻村帮扶点、社区挂帮点、“法治毕节”创建联系点、“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帮建点等联系点上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5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他们同步迈入小康生活。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开展慰问活动,为贫困、高龄、失能、留守、失独老人献爱心、解难事、办实事。
三是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敬老月”期间,要将“老年节”活动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隆重节俭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送艺术、送科普等惠老活动,广泛动员文化、科技志愿者参加为老公益文化演出或科普巡讲,为基层老年协会等社区老年人组织开展文艺、科技技能培训。组织媒体充分利用自身平台,集中展播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和敬老微电影,广泛开展书画、剪纸、摄影、小微电影、工艺品创作等展览展示活动,集中展示老年人风采和才艺,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纳雍电视台要认真做好“敬老爱老”先进典型电视专题宣传报道工作。在10月17日“老年节”前,在县文化广场举办一次以“关爱老年人、欢庆试验区成立30周年”为活动主题的老年文化体育娱乐健身活动,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主办、其他相关单位协办。通过这一活动,让城区老年人过一个健康、祥和、欢乐、有趣的节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健康科学、寓教于乐的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节日文化生活。各乡镇(街道)、各社区(村)要尽可能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四是认真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涉老法规宣传,努力让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10月17日“老年节”当日,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法院、县老龄办等部门配合,在县文化广场举行一场老年人法律法规宣传和老年维权咨询活动。各乡镇(街道)在“老年节”期间也要在当地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惠老政策、老年维权相关知识等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送到老年人手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积极推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及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权利义务,切实解决老龄政策法规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开展老年服务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组织专项监督抽查、执法打假活动,解决一批老年人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使老年人切实享受到优待优惠服务。
五是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县民政局、县老龄办、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文广体广电旅游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结合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岗”“敬老文明号”等创建条件,纳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等示范内容,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惠、便利和维权服务。认真开展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等评选表彰活动,加大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要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组织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集中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围绕为老服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提升为老服务效果。广泛开展为老服务技能竞赛、敬老标兵评选等活动,号召个人立足岗位,践行优待、优先、优惠理念,提高为老服务技能,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六是开展老年人经验传承活动。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要以“敬老月”为契机,组织年轻人学习老有所为优秀事迹,传承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的优良品德和优秀传统。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大型宣传活动,播出“老有所为”特别节目,高频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毕节试验区成立30周年来,广大老年人对全国、全省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集中展示一批老年人对年轻人“传帮带”的事迹,讲好老年人正能量故事。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提供咨询服务、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维护社会治安、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参与社区服务等活动。组织“老有所为”人物巡讲和交流联欢等活动,开展好“银龄行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和传递经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广泛开展老少携手、各方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展现老年人热爱生活、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