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咨询指导与抽查监督服务委托项目的公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和《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组织开展大鹏新区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工作。为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和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开展抽查监督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并协助我局开展抽查监督工作。我局于2018年2月5日至9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就委托项目费用进行了公开询价。共收到深圳市龙岗区质量技术协会、深圳市坪山区质量协会、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组织代表人士联合会等3家机构的报价材料。
根据各单位报价情况和从事社会组织年检业务或年报业务的业绩情况,经研究,拟委托深圳市龙岗区质量技术协会承接大鹏新区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咨询指导与抽查监督服务委托项目,费用共计46609元。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55-28333485,传真:0755-28333042,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217B室。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