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泰州市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11日至9月29日,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对安丰镇进行了巡察。12月29日,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向安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我镇3个方面存在11条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机动式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将泰州市委机动式巡察组提出的主要问题细化为37项126条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全镇上下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立说立行的作风抓好整改,以决战必胜的信念和雷厉风行的魄力落实整改方案,不折不扣地抓好泰州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安丰各项事业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余大海任组长,裴马年、王吉林、梅兴、夏宣年四同志为副组长,束长海、张圣林、万连凤、陆银昆、单祝祥、许兆娟、朱军七同志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收到反馈意见以来,我镇共召开相关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反映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兴化市安丰镇党委关于落实泰州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镇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实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思想建设‘首位’意识淡薄,专题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习******系列***精神不系统、不全面,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月15日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整改,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泰州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触及思想、触及灵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查找在“四个意识”特别是“首位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镇党委书记余大海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巡察整改和个人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制定和完善《安丰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每月28日为集中学习日,由镇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委委员参加,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要求。四是根据学习计划,明确专人记录,做到有学习制度、计划安排、时间部署、讨论内容、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2.关于“对党的思想领导重视不够,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没有制定具体学习教育方案”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完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软件资料,并落实整改方案。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构建长效学习机制。三是制定了《安丰镇党员干部学习和例会制度》,着力增强镇村、单位部门干部的“四个意识”。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3.关于“存在重问题排查、轻问题整改现象,同样的问题在不同专题学习教育中重复出现”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聚焦,一项一项列出整改清单。二是制定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排出问题的整改方案,聚焦具体问题、细化措施,做到整改进程和整改效果可检查、可监督。三是对问题整改分类施策,可以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规定完成时限;需要组织协调解决的,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清单兑现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4.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档案资料中未见“群教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要求和程序抓好落实:一是深化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系列***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和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四个必谈”,即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四是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认真反思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将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为镜鉴、引以为戒。我镇于2018年2月8日召开了副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以及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触及思想、触及灵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五是完善相关资料。完善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相关资料。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5.关于“‘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浓,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月15日立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泰州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以认真态度和整风精神,逐一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存在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相互之间坦诚相见、开展相互批评,确保开出氛围、开出效果、开出“辣味”。二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围绕泰州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聚焦,一项一项列出整改清单。三是制定出台《安丰镇关于规范和加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重申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要求。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6.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定不坚决。落实省委要求各地对中央巡视江苏和江苏省委巡视兴化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决定不力,镇党委未能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相关部门提供不出整改落实情况的档案资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三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四是对接上级巡察办,抓好中央巡视江苏和江苏省委巡视兴化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落实。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7.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2010年至2017年,党委会召开较少,一般以书记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专项会办会代替党委会议事决策”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安丰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安丰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安丰镇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安丰镇镇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议事规则。二是在健全相关制度的同时,对党委的领导方式、会议形式、议题内容、组织流程等予以明确。三是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决策、按规办事,旗帜鲜明地抵制歪风邪气,防止有好人主义、分散主义、功利主义引起的面子决策、人情决策、利益决策的现象,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8.关于“党委会与行政会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理清权力边界,科学配置权力,在深入分析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的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摸清权力底数、制定权力清单;二是明确党委会议与行政会议议事权责,杜绝以书记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专项会办会代替党委会议事决策的现象;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畴、创新公开方式,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同时,强化监督问责、确保规范到位。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9.关于“应由党委决策的事项,在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上由党委委员票决,党委委员表达意见不充分,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安丰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会议流程、会议时间和会议议题,提前通知党委委员、提前送达会议材料,确保党委委员有充足的时间研究和思考。二是建立党委委员条线分工负责制,定期调整委员分工。三是讨论重大事项时,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中要求党委委员逐项发表明确意见和建议,并记录在案,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下发。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0.关于“党委对重大事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安丰镇“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的规定》;二是发挥班子集体作用、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按照“提出方案、充分协商、征求意见、沟通协调、法律审查、作出决策、组织实施、整理归档”八个步骤逐一进行。三是作出决策的领导班子和参与决策的领导人员对决策结果承担责任。发生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情况,明确应负责任、狠抓责任追究。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1.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会议记录使用活页纸,会议资料长期不归档”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明确专人做好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和镇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记录;二是专设议事记录本,完整记录会议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每个部分要全面完整的记录清楚,不得随意取舍;三是会议记录按时归档,明确专人保管、做到严格保密、严格存档,未经允许不得阅看。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一些重点项目不遵守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安丰镇新北郊村按规定程序向镇政府申请新建村部办公楼,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未经镇党委会讨论研究,直接批示同意,后因群众举报是违法建设而被叫停并拆除,造成100多万元经济损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安丰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委议事决策水平。二是强化重大事项决策的事前论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党的纪律,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执行。三是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的过程进行全程留痕,防止简单决策、随意拍板现象的发生。四是对新北郊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问责。目前,已对新北郊村原党总支书记立案处理,免去其新北郊村党总支书记职务,并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3.关于“党政联席会议事存在重集中、轻民主现象。讨论违纪党员干部的调查处理,参会人员没有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只有处理结果”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安丰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具体要求。二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研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通过公示、听证等制度,会前充分听取专家、群众意见,让人民群众参与决策过程,推进科学依法民主决策。三是健全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到2018年度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对违规党员的处理,由纪委提供相应的调查报告,会上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形成会议记录,防止简单决策、随意拍板现象的发生。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4.关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少数决策事项存在不落实、轻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余大海于2018年1月13日讲授“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全体副镇级领导干部,机关全体中层干部,村居、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帮助党员干部提升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对班子成员既分工又授权更问责,全力营造干事创业、坦诚相待、团结协作、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制定了《安丰镇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责不担当的若干规定》,成立效能办进行全年多方式督查,深入推进村居、单位效能建设。四是积极倡导并身体力行、雷厉风行、雷打火烧的工作作风,紧追不舍、务求必成的工作精神,对决策事项定期开展信息通报、考核督查、专项会办,努力用切实可行的目标凝聚人心、用清晰明确的思路引导干部,形成人心思进、大干快上的良好氛围。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5.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机制保障,规范议事程序。按照“事先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党委研究重大事项前,必须将内容告知班子全体成员,无特殊情况,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予上会决议。二是记录人员详细记录意见和最终议决结果,纪委备案存查。强化表态责任,明确决策表态范围。将涉及“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以及其他一些紧要的问题,全部纳入末位表态范围之内,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特别是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强化民主集中,实行决策票决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在实行末位表态制度的同时,党委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无记名投标,让班子成员对议决事项充分表达各自的意志。四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在实际工作中共同承担贯彻落实、督查督办的责任。通过完善“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班子成员内部监督工作,防止“一言堂”、避免“长官意志”,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促进议事决策更加规范和科学民主。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镇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很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厘清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各自讨论议题范围,推动党委会回归党建工作属性,杜绝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情形;二是参照项目过堂会形式,建立党建工作过堂会制度,由党委书记亲自或委托分管负责人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党委委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倒逼责任落实;三是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坚持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例会,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党建工作考核末位问责制。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7.关于“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党建工作现象,抓党建工作与抓经济工作用力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安丰镇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安丰镇党建工作考勤实施细则》,规范镇党委会议议题、频率,将研究党建工作作为镇党委会固定议题,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月定期听取、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推动镇党委履行好主责主业;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促发展、推进发展促党建”的指导思想,规定党政联席会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除汇报分管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外,同时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和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情况;三是修订完善镇党政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8.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少数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号召力不强。部分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固定学习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特别是流动党员常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了‘断线的风筝’;部分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不主动,存在‘催一催就缴一缴’现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充分发挥,部分村居党员干部忙于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了村居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固定学习日、“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三是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高度重视机关、村居、单位党建工作,出台了《安丰镇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安丰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安丰镇党员干部学习和例会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解决机关、村居、单位党建弱化和党组织软弱涣散等党建突出问题。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9.关于“对中央和省、市委富民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骗取、截留、挤占、挪用涉农惠民扶贫资金问题时有发生。2015年11月,村建站在渔民上岸工程中向渔民收取保证金34.3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富民惠民政策,对骗取、截留、挤占、挪用涉农惠农扶贫资金问题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及时整改。目前,已免去原镇农经站站长的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村建站收取的34.3万元保证金全额退还到位,并对镇村建站站长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制定了《安丰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压实村居和单位的财务公开、财务审计,用制度堵住漏洞。三是由镇纪委牵头,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涉农惠民补贴资金专项治理行动,排查线索、举一反三。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20.关于“村级后备干部公信度不高,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镇在2016年6月公开招聘30名村级后备干部的基础上,2017年11月又公开招聘9名村级后备干部。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制定2018年村级后备干部培训计划。二是制定《安丰镇村干部队伍雁阵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村年轻后备干部“一对一”帮扶培养计划》,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年轻干部。三是加大对招聘的村级年轻后备干部***考核力度,对进步不明显的要追究村党组织书记的责任。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21.关于“‘两个责任’未落实到位。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很少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根据《***章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兴化市委兴发〔2014〕25号文件要求,镇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二是镇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不少于1次。三是党委中心组每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不少于3次,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或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每年在“七一”或冬训期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22.关于“班子成员漠视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不落实,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管,甚至有放任、纵容的倾向”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18年2月25日全镇总结表彰大会上,镇党委已与各村、单位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班子成员对本人分工负责的村居、单位要加强日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导,每年年中、年末指导村居、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汇报落实本村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村居、单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倒查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三是每年初分别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按时填写《“一岗双责”全程纪实手册》,每季度向纪委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2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2014年至2016年,安丰镇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招待费、会议费、用水产品送礼呈逐年上升趋势。”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月20日,结合会议组织镇村、单位部门干部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使镇村干部熟悉细则、掌握细则和遵守细则;二是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决纠正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继续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出入饭店备案制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遏制党员干部“吃喝成风”问题。三是制定了《安丰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安丰镇财政性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安丰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和《安丰镇村级财务的管理规定》,加强机关、单位和村居的内部管理,做到规范操作、高效运转、勤俭节约、树好形象。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24.关于“公务接待存在超标准接待、同城接待、无接待清单、接待中使用烟酒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安丰镇公务和商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接待无清单、无理由、超标准等问题。二是公务接待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坚持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核全程***,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三是对两起违规使用2包香烟的当事人全部进行了退款处理。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25.关于“部分镇村干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新北郊村5名村干部和镇林业站负责人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被网络媒体曝光;2017年3月,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安丰分局在国蟹市场挂牌设立办事处,镇属单位和村居16名党员违规接受宴请,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少数村(社区)虚列村庄环境整治费、‘双禁’用工费用于报支招待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新北郊村5名村干部和林业站站长立案调查,已给予相关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二是配合兴化市纪委对违规接受安丰国蟹市场宴请的镇属单位和村居16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处理,对分管领导实行“一案双查”,已分别给予16名党员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丰镇分管领导和兴化市场监管局安丰分局局长 党内警告处分,追究安丰镇党委书记 、纪委书记 、兴化市场监管局局长 、兴化市场监管局纪工委书记责任,给予诫勉谈话。三是对各村开展专项审计,彻查巧立名目报支招待费的行为,一经发现问题线索,立即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处理。目前,已对寺万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主任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寺万村原副书记、结报会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已对后期问题线索排查中发现的张阳村、新夏村相关村干部进行立案处理。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26.关于“在工作考核、发放值班补助等方面存在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费用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村居、单位负责人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并加强对镇村、单位津补贴发放相关政策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发放奖金、慰问金、津补贴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二是制定出台了《安丰镇2018年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意见》、《安丰镇2018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意见》,规范考核奖励,坚决叫停部分没有明确依据的拟发放项目,今后凡上级没有明确依据的各类津补贴、奖金等一律不得发放。三是对村和事业单位相关考核不规范情况,制定出台了《安丰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和《安丰镇村级财务的管理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现象。目前,这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在利用外资方面弄虚作假,造成大量政府财政资金损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抓好外资弄虚作假整改的同时,在招商引资、小城市建设、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要统筹规划、实事求是、注重实效,防止急功近利。二是对利用外资弄虚作假、造成大量政府财政资金损失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随意性大。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多数为书记办公会定调子,党政联席会提方案,党委委员票决等形式决定干部任用,缺乏认真讨论研究,存在‘带病提拔’、违规使用干部的情况。2015年6月,镇党委在考察任用一名办事员时,多数人反映该同志存在对外帮助10多家企业代账取酬、工作期间饮酒等问题,但该同志仍获得提拔”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增强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操作规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好用好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对2015年6月违规使用的人员进行重新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提交党委会讨论,同时严格核实该同志上班期间饮酒及为其他公司代账的问题,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3.关于“违规使用大量编外人员,造成队伍管理困难、干部素质难以提高、干部梯队难以形成等诸多问题。镇机关共有编外人员359人,编内人员116人;中层及下属事业单位配备中层干部59名,其中编内人员18人,编外人员41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机关中层干部的任职管理,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事前沟通、事后报备等制度,杜绝再次出现超规格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二是组织对选人用人情况进行自查,对超职数提拔干部的情况一律叫停,对已超配的干部有序进行消化;积极协调市编办,结合乡镇合并,确定事业单位职数核定问题,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分步推进、稳步实施,逐步消化混岗问题。自泰州市《关于暂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进编外人员的通知》(泰编办〔2016〕125号)文件下发后,我镇未进一名编外人员。三是从严控制机关编外人员使用,强化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备案管理,今后凡附属编制外人员、工勤人员一律不得担任机关中层职务,杜绝混编混岗问题的发生。四是出台年轻干部梯队培养计划,安排副镇级以上领导实行“一对一、手把手”教育培训年轻干部。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力度,敢于重用、敢于放权、敢于提拔。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4.关于“干部使用随意性大。2015年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前,共有中层干部129名,配备中层干部不看干部职数,不以工作需要为目的,而是作为协调矛盾、平衡关系、提高待遇的手段,站所中心存在一正多副甚至出现计生站二十几副的情况。改革后,虽然规定了干部职数,只配备中层干部59人,但部分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工作不认真,甚至不正常上班,却仍享受此前的工资待遇,群众反响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安丰镇加强单位部门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制定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防止违规兼职取酬、变相“吃空饷”等问题。二是完善《安丰镇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考核考勤制度》,成立效能办,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情况,对“拿钱不上班、上班不做事、做事不认真”的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和整顿。三是开展单位部门人事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并结合乡镇区划调整,邀请多方代表召开座谈会议,讨论单位部门人事制度改革后存在问题和探讨解决方案。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5.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纪检干部‘三转’不到位,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思想,不能理直气壮地去监督执纪问责。致使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违规出售宅基地,甚至收取违法建设保证金,让不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涉农资金、乱收费、虚列项目支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严重问题长期存在;一些村(社区)在迁户口、开证明等正常服务事项向办事群众收取‘盖章费’,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村(社区)财务管理混乱,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存在账目不清、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镇纪委“三转”工作要求,在市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主责。镇党委全力支持镇纪委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及时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自觉接受纪委对党委会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镇纪委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监督。二是抓好违规出售宅基地、虚报冒领涉农资金、收取盖章费、财务管理混乱的查处。在违规出售宅基地上,对原新北郊村党总支书记许长龙违规安排宅基地的行为,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乱收费上,经核查,塘港村干部向村民所收取的盖章费等费用,实际为村民多年未缴的费用,镇纪委在调查时已对村主任张正道进行批评教育;在财务管理混乱上,由镇纪委书记夏宣年牵头成立了经管站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对经管站人员分工混乱、代理记账员工作不负责进行了整治。同时,对全镇21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的财务审计工作。目前,已对财务审计中发现的相关人员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三是镇纪委以贯彻实施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结合兴化市委巡察办关于巡察到村居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精心组织好年度村居、单位财务审计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它中心工作的专项审计,善于从审计中发现问题线索,坚决整治在制度执行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存在既拿车补又安排用车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4年以来的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严格排查未按规定报支、报支程序不全、报支金额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对手续不完善的,已要求相关当事人完善手续,对既拿车补又安排用车的人员核清数额、退还资金。二是制定了《安丰镇公(商)务用车的管理规定》,把好公车使用审核关,鼓励提倡搭乘公共交通。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7.关于“项目管理混乱、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严重。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存在一人借用数家甚至数十家单位资质投标、投标单位不足三家而开标、肢解工程规避限额、随意变更工程量、不在规定平台和媒体发布招标信息等问题。2017年1-6月份招投标项目35个,全部在50万元以下,其中江苏富安建设有限公司中标8次。安丰公园工程合同价358.44万元,实际决算价476.76万元,工程变更增量达40%,无相关审批手续。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从事招投标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项开展好违法用地、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金返还和规费减免、涉农惠民资金等五个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加强风险防控,严格依法依规、防范利益输送。二是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兴化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兴化市政务办、监察局《关于重申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台《安丰镇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从制度上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竣工质量验收、工程款结算、用工支出等环节,将全镇工程建设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三是镇纪委对2014年以来的招投标工程进行“回头看”,对少数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严肃问责。经排查,安丰镇4名党员干部参与工程建设,与市纪委对接,4人均属村级干部,不予立案,已进行诫勉谈话。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松懈,资产处置缺乏制度约束。镇国有资产闲置和浪费严重。政府大楼办公用房闲置较多,绝大多数站所(中心)在外办公,少数单位在外租房办公”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安丰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对机关、单位、村居的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管理,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三是由镇长裴马年牵头,对少数单位在外租房办公问题进行核查,经查,镇农经站租借村民房屋作临时食堂使用,待土地确权工作结束后,停办食堂,退还租房。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9.关于“政府融资成本偏高,利息负担重,财政压力大。政府以12%的年息向个人融资1928.53万元,向水厂集资***0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并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核查政府融资不规范行为,根据实际制定清理计划,开展还本降息、减少融资金额。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税源、提升总量,做大财政“蛋糕”。同时,强化税源管理,确保税源有新的增长。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10.关于“政府参与企业资产转让,存在高价买进,低价转让情况。2011年12月,镇政府以1100万元收购鑫安轮椅有限公司厂房、土地等资产,分别以199万元、820万元出售给丽源工艺精纺公司和两江建筑科技公司;2012年5月,镇政府以480万元收购兴安标准厂房租赁有限公司土地、厂房等资产,以289.38万元出售给上海平贺机械有限公司”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力量对近年来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回头看”,全面梳理近几年招引项目中的历史遗留矛盾问题,对造成土地、财力等资源浪费的项目及时收回或整改,减少资源浪费。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的管理意见》,进一步细化招商引资准入条件,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将土地、财力等资源向优质项目倾斜配置。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11.关于“政府工作人员个人借款长期不清理,存在工作人员既借款又集资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安丰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对个人借款实行审批手续,规范借用公款行为,实行月清月结。三是开展往来款清理专项行动,对借出公款的个人进行梳理,限期还清借款。对于挂账时间较长的往来款逐一清理,镇财政所已对欠款人下发限期还款通知书。目前,该项整改任务正在整改中。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认识再提高。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安丰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的过程,努力成为促进全镇上下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是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正在进行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安丰镇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是成效再显现。对泰州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注重研究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做到以小见大、点面结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整改,突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反复,为谋划好“十三五”规划打下良好基础。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以此次整改落实为契机,重点抓好现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 推动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的改革创新,紧扣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126项具体要求,健全抓早抓小工作举措,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制度完善,努力营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政治生态,用整改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3548003;邮政信箱:兴化市安丰镇府前路1号;电子邮箱:xhafdwb@126.com。
兴化市安丰镇党委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