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纳雍县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落实有效工作措施,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认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形势,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补齐短板、突出重点、多方参与、职责清晰、措施具体、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实现校园群体性事件、校园暴力事件、教职工侵害学生事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留守儿童意外死亡事件“六个零发生”的目标。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落实有效工作措施。推进四项建设:一是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全县所有学校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和一键式报警装置系统,有条件的学校必须与公安“天网工程”和110报警系统连接,实现全程动态全覆盖监控。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优先保障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尽快建成投用。二是校园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全县所有学校必须按规定建设围墙、门岗、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配齐安保“八小件”(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强光电筒、钢叉、盾牌、橡胶棍、防卫喷雾器、反光背心)。严格实行凭证进出和来访登记制度。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和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需要。三是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每个假期开展一次全县教职员工师德师风集中培训。建立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制度,将有关教师侵害学生、参与***、酗酒闹事等违法违规情况制成警示展板、宣传教育片在各学校展示,起到警醒作用。四是校园安保人员队伍建设。落实县教育局安稳办人员和编制,抓好全县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各学校必须按规定落实安稳办机构和人员,配备安全副校长。按规定配备校园保安和寄宿制学校宿管员,保安必须是经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公司选派且经政审合格、素质较高人员,女生宿舍不得配备男性宿管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到校开展2次以上法制和安全教育。开展六项行动:一是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在校园周边开办网吧、游戏室,非法卖售食品、玩具等,严厉打击各种违规经营商贩。加强各类网吧管理,确保未成年人远离网吧;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类非法网吧和娱乐场所,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二是涉校黑恶势力严打整治行动。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认真查办一批侵害学生和拉拢组织学生参与违法行为的社会人员,严厉打击长期到校园骚扰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行为。组织特警等人员到各学校开展集中警示演练,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校园安宁。三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全县学校食堂配送体系,县内可提供的食品必须按要求在县内扶贫产业体系内采购。认真落实“营养餐加一个土鸡蛋”的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报告制度,校领导和教职工必须陪餐。市场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到各学校抽查一次食品安全,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四是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每个学校必须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自身无力整改的上报实行分级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安排对全县各学校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努力消除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五是校车安全管理严查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合理解决学生出行困难,公安、运管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运送学生、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提示标志,劝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车辆,保安人员要监督执行,发现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和举报。六是非法办学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办学,规范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引导符合条件学校完善有关手续后正常开展办学活动,坚决取缔非法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家长安全管理责任机制。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粘贴宣传画报、发放明白卡,动员家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推动家长监护责任落实。对个别不履行监护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家长,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等强制落实并追究监护责任,达到警示教育目的。二是建立学生安全自护教育机制。定期开展全校学生安全自护、感恩教育等活动,强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主题班会、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有序组织全县中学生到县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实现安全法制教育全覆盖。三是建立校园值班巡查管理机制。明确细化值班校领导、教师、宿管员、保安等人员值班值守职责,制定巡查路线。落实寄宿制学校管理规定,明确校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所有教师必须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相关保安在学生进出校期间必须在校门口执勤观察,夜间要开展校园巡查。四是建立涉教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建立县教育局“局长直通交流平台”,引导全县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和问题。加强涉教网络舆情监测监控,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全力构建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建立完善县、乡、校三级层面学校安全决策研判机制,分管领导作为召集人,相关部门参与,形成纳雍县教育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有关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二是构建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分级负责、职责明确、问责有据的教育安全责任体系,由县教育局明确局相关部门以及各学校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职责并予以公告公示,通过责任书等形式逐级落实,形成全程可追溯的责任体系。三是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对校园安全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追踪有关要求落实情况。由县政府督学组成督查组开展学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形成督导报告直报相关县领导。建立教育安全巡视制度,每学期间对全县中小学进行巡视,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访谈、接受投诉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个学校运转情况和安全隐患,特别是教师和学生不便公开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是严格追究责任。由于工作不到位突破“六个零发生”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根据督查和巡视工作情况,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没有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甚至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