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培训班开班
7月21日,威宁自治县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培训班开班。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三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伟刿,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三处一级调研员孙海,市民宗局副局长刘田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华忠等出席开班仪式。
会议要求,参与学习培训的学员,要通过集中学习培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以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为引领做好去极端化及“三化”治理工作。要增强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从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识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坚持爱国爱教,坚持正确的办教方向,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要进一步提高寺管会负责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活动场所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促进宗教领域社会和谐,推动宗教场所健康发展,完善宗教场所管理制度,强化宗教界自身建设。要加强培训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培训解读了《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了《贵州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贵州省清真寺主要教职聘任办法》《贵州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
自治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辖区有清真寺的乡镇(街道)、清真寺寺管会有关负责人参加开班仪式和参与当天的第一期培训。
据悉,7月23日,将举行第二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