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公共交通工具广大乘客的倡议书
广大乘客朋友: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全国多个省份相继发生“德尔塔”变异毒株引发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交通运输行业承担着广大群众公共出行的重要使命,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复杂的形势,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如下倡议:
一、选择乘坐正规运营车辆出行,自觉抵制并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员防护意识弱,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疫情传播扩散风险隐患大,一旦发生病毒感染,接触人员追溯困难。
二、候乘期间,做好自我防护,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主动配合查验贵州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即:“两码同查”),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在候车室等公共场合吸烟。购票及过安检时,保持一米线间隔距离。
三、乘车时尽量采用非接触支付方式,减少互相接触。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规范佩戴口罩,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不在车厢内饮食。对于不正确佩戴口罩的乘客,经劝阻后仍不改正的,驾驶员可以拒载。
五、如健康码和行程码显示异常(红码、黄码),请严格按现场防疫人员要求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六、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全国中高风险区域信息,暂停始发或终到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发班;途经中高风险区域的客运班线不得上下客。请广大旅客出行前及时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
七、近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黔后24至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在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采样检测,之后间隔24小时至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但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丧失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如发现司机不规范佩戴口罩服务的,乘客可以拨打有关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十、呼吁广大乘客朋友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携手共筑免疫屏障。
毕节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