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五措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近日,笔者从自治县信访部门获悉,为做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接访工作,2019年伊始,威宁群众工作部门将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相关的指示批示精神的同时,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和群众反映各类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大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力争实现新的一年里全县群众赴省进京上方数量“双降”目标。
压实责任,攻坚克难。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该由哪一级负责的问题,就由哪一级负责处理;强化“谁主管、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要求部门严格按照行业、系统抓好自身领域的信访工作,确保信访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开展初信初访“清零”行动。对初信初访,首办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全力协调解决,杜绝推诿扯皮等“踢皮球”现象。做到简单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快速办、重大事项督促办,杜绝新增积案。对主体责任交叉的事项,实行指定谁,谁牵头办案机制,担任“配角”的部门要主动靠前,积极配合,无缝衔接,避免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中“空转”。着力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大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明确每种法定途径的适用条件、责任主体、操作程序和法律依据,精准分流导入。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群众信访诉求,运用法治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工作理念从信访统包转向分类处理,工作方式由行政主导转向依靠法治,工作重心由应急处置转向案结事了,工作标准由人不回流转向群众满意。同时,注重信访兜底,对历史遗留、政策调整等不能导入法定途径的问题,按照信访程序认真办理。
强化督办,***问效。信访工作关键是解决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为从根本上化解信访矛盾,提升“责任信访”的公信力,充分运用好信访督查督办这个有力武器,对信访人长期重信重访,多次越级到省进京上访、责任单位(地方)推诿扯皮、办理时限超期、政府决策可能存在重大失误、部门执法可能存在严重失范、群体性上访背后可能隐藏贪污腐败的问题,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积极推进复杂、疑难、突出信访问题的彻底解决。
聚焦重点,源头预防。从信访矛盾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看,很多是由于工作的前端没有把好关,工作中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和问题,因此,必须注重关口前移,依法行政、规范运行,才能防止矛盾多发易发。对信访问题多发易发的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农业农村、涉法涉诉等领域,全面排查梳理,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一方面强化源头预防,另一方面全力推动这些领域内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的解决。
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大多数的信访问题源头在基层、在部门,根子在作风,基层和部门的工作做不好,存量就去不了,增量也控不住,因此,必须做实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实绩档案,将各级各部门领导分级分类化解信访矛盾和问题的质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切实执行中办、国办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必须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让群众关心的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以人为本、依法打击。继续推进依法打击违法上访力度,坚持打击少数、警示多数,轻重有别、罪责相应的原则,在做好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对组织、指挥、串联、煽动、资助违法信访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予以打击,以此起到警示和教育大多数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威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局面。
据了解,刚刚过去的2018年,威宁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1次,县级领导到信访大厅接访220余人次,集中研判信访事项76件,化解息访54件;全县集中交办信访事项369件,办结342件,办结率92.8%;在贵州省信访信息综合业务系统共录入信访事项1477件,已办结1332件,145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0.2%。信访案件高办结率和群众高满意率,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