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为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纳雍县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专项资金由县工能(商务)局管理使用,专款专用,接受上级及本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资金分配通过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中央、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三是择优扶持,鼓励规范。专项资金优先扶持有效益、有产出、有税源的重点项目,着重鼓励和引导全县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行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四是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以及结合全县实际需要,重点用于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建设改造;电子商务培训、品牌培育推广、本地电商物流企业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孵化园建设和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方面。
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要求县财政局会同县工能(商务)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县工能(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业务管理制度,负责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资金安排建议、资金使用方案,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办理专项资金的拨付,会同工能(商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县工能(商务)局、县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