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常委会议
胡丰华主持会议
2017年8月28日,纳雍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人大会议室召开,会期两天。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丰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训荣、王道森,副主任杨兴华、张习渊、张慧、杨怡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邦达,县人民法院院长罗庆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斌依法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纳雍县部分茶企业代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牧局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勇到会指导。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纳雍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纳雍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纳雍县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纳雍县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报告》,《纳雍县茶叶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纳雍县茶叶产业工作评议调研报告》。
大会现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投票表决相关人事任免
会上,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勇就人事安排作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道森代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张平等任免职的议案》,并作拟任人员的相关情况介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邦达作《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周仁等任免职的议案》,并作拟任人员的相关情况介绍。
根据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决定免去赵勇纳雍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何勇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居仁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周仁为纳雍县公安局局长;任命张平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居仁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谢忠友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文昌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方世佳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居仁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