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二期污水处理工程等三个项目获得2016年中央预算内补助
为进一步加快促进黔西南州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发展,我委于2016年3月2日组织开展了黔西南州望谟县二期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的争取和申报工作,项目经过省发展改革委遴选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4月14日下达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黔西南州望谟县二期污水处理工程1000万元,黔西南州兴仁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800万元,兴义市城区污泥处置工程700万元。
三个项目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类项目总投资9900万元,新增日处理污水1.4万吨,铺设污水管网51.825公里。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出水达到一级B标准,年减排COD803.5吨。污泥处置项目总投资6671万元,日处理污泥100吨。本次中央预算资金的下达,对于完善黔西南州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黔西南州生态文明发展,确保实现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等关键目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