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对兴义市义龙新区部分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查节能监察和预算内投资项目稽察
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8月14-18日,州发改委节能办主任带队,与稽查科、项目科对2017兴义市、义龙新区部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了督查、专项节能监察,对201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部分项目进行了稽察。检查组先后到义龙新区雨樟镇、木咱镇棚户区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兴义市第五中学校园运动场提升改造工程、兴义市档案馆项目进行稽察,到义龙试验区体育中心、对兴义市人民医院座院部综合改造工程进行节能监察,督查了义龙新区东风林大道三期工程等部分重点工程情况,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项目投资、工程进度、资金使用、能评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提出了稽察、监察意见和整改要求。
本次督查、项目稽察、节能监察中发现:部分预算内投项目开工前期手续不完善,部分重点项目初步设计中节能设计深度不够、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检查组提出的主要整改意见有,一是预算内投资项目,完善项目四制管理,特别是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履责。项目单位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衔接,尽快完善动工的前置手续 。二是项目重点项目初步设计中,节能设计要对项目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设施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按照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设计节能措施和效果分析,加深设计深度,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业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确保工程按时完工。四是要做好建筑材料合格检测,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测。五是项目已完工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要及时组织完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资料,按合同结算。
(稽查科、项目科、州节能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