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实施三项救助筑牢脱贫攻坚社会兜底保障防护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精神,赫章县民政局通过“三项救助”筑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防护网,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
一、实施城乡低保救助,编织基本兜底保障防护网。全面实施好城乡低保救助,一是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保障标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建立了城乡低保家庭收入状况分类核查机制,严格按照低保“三环节十步骤”的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认真开展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按照低保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全县27个乡(镇、街道)及社区局配备了低保信息设备,全面完成低保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并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9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于5月底全面完成,并按新标准发放城乡低保金,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80元/人/年,2019年5月共有农低保27746户61796人,1-5月共计发放农低保资金7365.8万元;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590元/人/月,2019年5月共有城低保4371户13422人,1-5月共计发放城低保资金1382.89万元。二是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工作的制度衔接、对象识别衔接和工作衔接。在低保核查中,我县整合资源,持续开展“双清双退”工作,对农村低保、贫困人口采取“看、访、查、核、宣”的方式进行全覆盖核查,即看生活条件、访生活来源、查人员变动、核家庭收入等方式精准识别低保对象。2019年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开展数据对比2次,第1次比对后通过低保提标年度核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低保条件1090人新增纳入低保保障;第2次比对建档立卡“兜底户”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人数1676人,通过各乡(镇、街道)核实建立信息台账,其中有139人已经纳入低保保障,并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214人新增纳入低保保障。截至目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低保条件44438已全部纳入低保保障,其中已脱贫14335人,未脱贫30103人。三是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县民政局配合县纪委、监察委等单位对农村低保经办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督查,并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防范在工作的开展中出现问题。
二、实施特困人员救助,织密兜底保障防护网。一是精准识别特困供养对象,逐年提高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我县把特困人员排查及自理能力复核与低保提标同安排同部署,对只有1人纳入低保的60周年以上老年人、重残人员、16周岁以下的人员进行再次核查,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1850人及时纳入特困救助保障。从2017年我县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按当年城低保1.3倍确定,2019年标准提高到767元/人/月。同时对特困人员的护理等级进行了评定,按全自理294元/人/月,半自理882元/人/月,全护理147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护理费,2019年1-5月共计发放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费765.6万元。二是进一步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建立健全分散供养对象定期探访机制,乡(镇、街道)干部或村干部每月不少于1次对全县分散特困对象1615人进行走访、探访,及时掌握特困对象生活、身体、住房及照料护理情况。对患重度精神病的散居特困对象送至相关专业医院治疗,对目前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204人尽量动员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不愿集中供养为其选定照料护理人并签订了照料护理协议,压实照料护理人责任,确保兜底保障的特困人员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三是持续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我县正在着力打造提升一批能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全面照料护理服务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提供优质服务条件。目前共计投入306万元资金用于敬老院提质改造,白果街道中心敬老院已于2019年初投入使用,古基镇中心敬老院预计今年8月份投入使用。
三、实施临时救助,筑牢最后一道兜底保障防护网。一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发挥临时救助“补短板”作用。不断完善急难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重大疾病、临时性生活困难的低保或扶贫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填补了社会救助体系“缺项”,今年1-5月以来,共解决临时救助1747人次,发放资金221.89万元;共救助“救急难”对象8人,解决资金8万元。三是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救助的时效性,有效防范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筑牢最后一道兜底保障防护网。(民政局 姚崇艳 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