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朱文海不动产被继承登记公示〔2023〕49号
被继承人朱文海(身份证号:450204XXXXXXXX0612)于2023年02月14日去世,现将坐落于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120号金园小区第20幢2单元302室,[权属来源:金国用(2015)第01112号、金房权证金字第2015000133号),宗地面积:11.5㎡,建筑面积:84.5㎡]的不动产申请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继承人:潘自芝(身份证号:450204XXXXXXXX0***3)与朱文海为夫妻关系;
继承人:朱日明(身份证号:450204XXXXXXXX1018)与朱文海为父子关系。
除上述继承人外,无其他继承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金秀县金秀镇能华垌金恒浅水湾小区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772-6214608。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示
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