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审核结果公告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369号
杨金光申请确权登记位于平南县东华镇车站小区车站新街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属平南县东华镇乡村镇建设管理站开发,有东华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杨亮辉于2009年1月20日平南县东华镇乡村镇建设管理站购买,购地款***编号:桂RNO.0141898号、桂RNO.0141854号。杨亮辉于2016年转让给杨金光,双方签订了《宅地转让契约》。土地面积为75.60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至道路;南至王庆全宅;西至水沟;北至杨金光宅,均以自墙为界。经核实,该宗地实测土地使用面积75.60平方米,建筑面积328.5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及贵政办通〔2022〕20号文件第11条“关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导建设的老旧开发区房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权属关系变动清晰且无争议”和“无权属争议”事项的处理规定,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或东华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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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