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多举措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2018年,赫章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以“让辛苦一年的民工拿到钱回家”为目标,以防范群体性事件为重点,赫章多举措扎实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县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部门联动机制、日常管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有关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由政府负总责,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县内所有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进行月调度、季调度、日调度,有效协调和预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由县目标考核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不落实或组织工作不到位的,严格进行问责。
源头治理工作不断加强。为预防和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县注重源头治理工作,印发《赫章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赫章县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细则》等文件,并在建筑领域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县财政局建立农民工应急周转金400万元,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和无路费返家等问题应急所需;各相关部门采取集中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方式,不断拓宽农民工欠薪投诉渠道,公布劳动保障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劳动维权投诉举报电话,多渠道做好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和***、省、市相关治理工资拖欠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度、民工依法维权力度。
部门责任分类监管得到落实。为了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行业全面进行梳理归类,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清欠责任和包保责任,制定保障措施。对于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分别明确由产业园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督促行业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且工资必须高于或等于1470元每月的最低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进行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对政府投资工程,县财政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和工程进度按时划拨工程款,划拨工程款后要第一时间督促施工单位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公路、水利等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因相关原因造成少部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责令处理,涉及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及企业也要在短时间内兑现工资。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主管部门督促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否则,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手续。发改部门在立项、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受理其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环节,必须要求企业出示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证明;对农民工工资拖欠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情况调查核实,督促施工单位筹集资金,并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进行疏导;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确保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面对企业拖欠工资后采取“一走了之”的策略试图逃避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的局面,我县积极探索,由人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解决在移送案件中存在的“责任主体认定难”、“调查取证难”、“责令支付文书送达难”、“案件移送难”等问题,形成打击遏制“恶意欠薪”的强大合力和高压态势,恶意欠薪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今年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目前欠薪责任人均已兑现了所欠工资,欠薪责任人还将受到法律的进一步制裁。同时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县人社局还依法对相关违法案件进行公布和办结。据统计,2018年,县人社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3件,办结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80件,共追发农民工工资1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