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县握指成拳构筑茶产业发展新高地
近年来,金沙县委、县政府将茶产业列为“一县一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通过狠抓基地建设、品牌创建、利益联结等有力举措,握指成拳着力构筑茶产业发展新高地,让“中国贡茶之乡”“中国茶业百强县”“金沙贡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金沙茶品牌享誉国内外。2020年,全县生产干茶5300吨、产值7.61亿元,综合产值12.6亿元,茶产品主要销售往浙江、广西、北京、山东等地,并成功拓展俄罗斯、德国、日本、非州和中亚五国等地茶叶国外市场。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春茶生产1105吨,产值5.9亿元。
依托优势资源,抓实生产基地建设。金沙县通过依靠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撬动茶产业可持续发展,走出了一条能够有效激发茶产业链的重构和功能升级,促进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和价值创新的独特之路。一是成立县茶产业发展指挥部和3个茶产业工作专班,指挥部办公室(含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和县级茶产业专班统筹抓、乡级茶产业专班重点抓、实施主体专班具体抓。二是明确主体,建立运作模式。主要按招商引资、龙头引领、多方合作方式,采用“公司+乡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返包经营主体+农户”的运作模式,推进全县新增茶叶种植和幼龄茶园管护。三是规划种植地块,制定方案实施。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要求,分年度制定茶园种植、管护实施方案。四是多方筹措,投入茶园种管资金。贡茶公司已投入茶产业资金约4.31亿元,用于其区域的茶园种植、管护和茶叶加工厂建设。农投公司已投入茶产业资金近6000万元,用于建设其区域的茶园种植、管护。县级财政及整合项目已投入补助资金5923万元,用于补助验收合格茶园茶产业奖补。五是创建样板,加强示范引领。为示范带动,县、乡两级层层创办茶叶示范样板点,2018年以来,在岚头、长坝、高坪等13个乡(镇、街道)创建成12个县级茶叶示范点,示范面积3.46万亩。
目前,全县现有注册茶叶企业35家,其中:国家级龙头茶企1家、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6家,个体加工户200余户,有茶叶专业合作社138个(其中: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26个)。建成茶园34.5万亩,其中:投产茶园14.62万亩,有机茶园1.095万亩;建成茶叶加工厂29间、茶叶机械制厂1间。规划新增建设的100个初制茶叶加工厂,首批27个已完成选址复核和勘界测绘工作,正在推进建设。
整合多方资源,抓实特色品牌创建。金沙县把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品牌创建作为提升产业发展效益的重要路径,通过拓展茶叶产业市场空间,多渠道建立茶叶产品销售平台,把茶叶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全县茶叶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一是成功“以商招商”,由贡茶公司招商引进贵州金三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落户县经开区,项目总投资2.15亿元、占地142亩,分三期建设,现占地77.32亩的一期厂房建成投产,完成投资8000万元,通过茶博会展销推介,获近2000万元茶几生产订单。二是2020年金沙县成功承办以“干净黔茶·全球共享,磅礴乌蒙·贡茶飘香”为主题的第12届贵州茶产业博览会毕节市产销对接活动,成功宣传金沙的茶产业,推介“金沙贡茶”系列茶产品,促进现场签订全市茶叶购销和茶叶机械购销协议共计16宗,其中:茶叶购销协议12宗,签约金额达10.611亿元。三是经组织县内相关茶企参加全省春季、秋季斗茶赛,全市“贡茶杯”斗茶赛等市级以上斗茶赛和组织优秀采茶工参加全省采茶决赛,分别获金奖2项、银奖1项、铜奖1项、优质奖2项。四是经民进中央和北方16省市茶协帮扶,组织全县4家茶业企业抱团出山,成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办“金沙贡茶·香飘南北—酱香酒醋·味道天下”贵州金沙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建立金沙贡茶为主的农特产品北方销售基地一个、现场达到产销意向10余宗,签约认购订单565万元。五是成功培育“清水塘”“金沙贡”“黔顶”“弘茂”“三丈水”“梦樵”“壮飞红”等15个企业品牌,其中:公共品牌“金沙贡茶”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清水塘”“梦樵”为贵州省著名商标,“清水塘”牌清池翠片获得“贵州十大名茶”称号。
释放发展红利,抓实产业利益联结。金沙县茶产业发展充分实现利益联结农户(建档立卡户),全县茶园覆盖产业农民5.85万户、18万余人(其中:建档立卡户4045户、1.42万余人),实现了“一片叶子成就了一个产业,富裕了一方百姓”。一是通过投产茶园管护和茶青采摘、机收,解决当地农民季节性就业10万人次以上,日均用工在2000人以上,实现农户联结茶产业经营工资性收入3亿元以上,受益务工农民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二是通过幼龄茶园返包管护和收取土地流转费,实现农民增收1.4亿元,受益农民户均增收2393元。三是贵州金沙贡茶茶业有限公司等茶企作为茶产业富民贷联结贫困户主体,共联结覆盖建贫困户1268户,从2018年起富民贷联结贫困户每年每户固定分红3000元,每年合计实现贫困户分红380.4万元。四是组织贡茶、农投两家重点企业达成茶产业发展联结、壮大村集体机制,解决企业发展基地和组织采摘加工用工难的问题,实现“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共建共管基地,茶园幼龄期企业给予村集体合作社20元/亩/年的基地管理费、茶园投产期给予村集体合作社茶青产值0.5%的采摘(机收)组织服务费,初制茶叶加工厂从投产之日起,企业每年给予每个加工厂给所在村集体合作社固定分红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