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五措施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赫章县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脱贫攻坚重要手段,立足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实际,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赫章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一期)涉及 17个乡镇66个贫困村(其中一类贫困村39个、二类贫困村16个、三类贫困村11个),配套资金85484.95万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宣传部部长、分管住建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级重大项目,实行半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困难并明确工作重点。
二、广泛宣传动员。采取示范引领、学习培训、党员带头、政策引导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为家乡建设出主意,投工、投劳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建设美丽新家园。先后召开培训会、调度会共8次,现场培训会3次,培训人数3000余人。
三、拓宽筹资渠道。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完善“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群众自助”的投入体制,助推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步伐。
四、突出创建重点。按照“规划大气、规模效应、规制明晰、规范服务”的要求,集中人、财、物对整治村集中区域进行重点打造,建设内容涉及民居改造、文化广场建设、村活动中心建设、绿化亮化、污水处理项目,对整治村面上重点突出危房改造、连户路及院坝硬化、农户改厕改圈。
五、严格督查考核。县直有关部门组成专项督察组,按照“月督查、季考核、年奖惩”的考核机制,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方式,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