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微型企业培育储备提升扶持发展工作效能
为促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提质增效,确保新一年度全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推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落地落实,毕节市微企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培育储备工作的通知》(毕微企办通〔2020〕2号)。要求县区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扶持微型企业培育储备工作。
一是强化培育储备,提升发展质量。
一方面要利用好微型企业投入成本低、使用资源少、成果见效快、能灵活适应市场等优势,推进微型企业稳步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另一方面要重视微型企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易受外部环境影响、易进易出等客观问题,强化微型企业指导服务。深入发掘优质微型企业进行培育,扩大微型企业储备库,做好培育储备工作,促进扶持发展工作稳步推进、存活率提升。
二是严格把控培育标准,保障政策实施效果。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68号)文件中微型企业申请条件,严格把控纳入培育储备的微型企业标准,确保纳入培育范围的微型企业符合“3个15万元”扶持政策基本条件。对发展前景佳、申请条件不成熟的微型企业,要进一步深入解读政策、加强指导,促进其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达到申请条件,不断做大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储备存量。
三是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强化重点行业培育储备。
根据《毕节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各级各部门有关工作安排,对从事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生产和经营的微型企业优先纳入扶持范围,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微型企业扶持力度,各地要做好相关企业信息收集,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该类企业的培育指导,对其中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优先纳入储备库,待政策实施后优先推荐评审、扶持。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立企业信息台账81户。
四是抓好“个转企”培育工程,做大微型企业存量。
强化“个转企”培育工程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工作措施,转变工作作风,以更好解决个体工商户在转型升级为企业时的后顾之忧,助力更多已发展到一定规模、条件成熟、发展较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不断扩大微型企业存量,更好从中培育出符合“3个15万元”扶持政策的微型企业进行扶持。2019年度全市累计共有476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有141户获得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支持。
五是建立台账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加大对辖区内微型企业底数摸底排查工作力度,争取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微型企业全数纳入培育储备范围,建立健全微型企业培育储备工作台账,为后续省级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后,全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夯实基础,促进全市2020年度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落地落实,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