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无线对讲机采购项目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采购人”)就珠海市香洲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无线对讲机采购项目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无线对讲机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无线对讲机20套(详见项目需求书)。
3、报价上限: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仟元整(¥106000.00元)(含无线对讲机20套、包装、税费、运费、保险费、验收、资料、质保期内和免费***服务期内等的全部费用,报价时总价和单价都不能超过预算价)。
4、供货期: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5、包装和运输: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由中标单位负责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将货物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6、安装与调试:中标单位负责到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并协助采购人完成设备入网以及频道组录入等工作。
7、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如有相同报价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商(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3家)。
8、验收:采购人应在收到货物并完成入网后10日内负责按照原厂装箱标准及上述型号和配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付款。
9、结算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设备成功入网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有效的***按照有关手续由区国库支付中心转账进行支付。
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终端设备主机一年(电池耗材的保修期为半年),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由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之日算起。当设备发生故障需较长时间才能修理好时,供应商提供近似设备给采购人备用。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 23 日17:30。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136号。
注明: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投标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 24 日上午10: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136号二楼会议室。
3、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136号二楼会议室。
4、投标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投标报价书;
③关于符合投标资格声明函;
④项目需求书(***1)内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所有资料必须签章齐全,递交时所有资料需密封提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香洲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136号
联系人: 夏工 联系电话:0756-2231167
珠海市香洲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