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委编办三强三好三提升抓实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贵州省毕节市委编办采取“三强三好三提升”工作举措,切实抓好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工作。
一、强化法规学习,用好“指挥棒”,提升法治意识“抓预防”。该办将《***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纳入市、县(市、区)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在全市范围内抓好培训学习。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坚定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原则、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政治责任。市委编委成员带头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
二、强化制度建设,筑好“防火墙”,提升管理水平“抓预防”。该办印发《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范围、报送主体、程序和要求等,推动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定了《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了市委编委、市委编办的职责任务、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建立了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四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基础性作用,有效预防和控制超编进人,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等问题。《省委编办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个必查”制度的通知》印发后,该办及时转发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并结合毕节实际建立“六单联办”机制,推动“三个必查”制度全面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促检查,挥好“问责剑”,提升监管能力“抓预防”。该办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方面的党内法规为契机,以党政机构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规范调整为抓手,加大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限额超权限设置机构等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部门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