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我县营商环境工作
1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祖军主持召开大方县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反馈会。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劲松作大方县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到县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投资促进局及湖南利亚集团、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琼芳食品厂、隆鑫生物科技厂等企业进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流程是否顺畅、进驻部门是否彻底以及授权是否充分、办事环节是否繁琐、涉企收费是否公开、办理时限是否按规定完成、政府优惠政策是否兑现、为企业协调服务是否到位、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服务是否便利、办理相关手续是否顺畅、政府优惠政策是否兑现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视察调研。
反馈会上陈祖军指出,本次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我县营商环境工作从11月9日至19日开始暗访到11月20日的明察,省、市、县人大代表已经对我县的营商环境有了一个初步了解,就目前了解的相关情况来看,营商环境的整改势在必行。
陈祖军强调,本次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是代表大方县百万人民群众,是人民意愿的体现。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督查考核等措施,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责任担当、完善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服务型政府的作用、研究和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要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和办事效率,做到服务最优、效果最好,为企业项目落地、实施、投产保驾护航。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梳理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多措并举,努力打造人人“亲商、爱商、安商、扶商”的县投资软环境。
陈祖军要求,对本次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书面视察报告向县政府进行反馈,县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进行督办;政府部门要根据存在问题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逐步解决,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对于在督办期内未完成相关责任或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责任人,县人大常委会将启动询问、质询、罢免等程序。(罗竣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