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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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近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印发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切实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制度层面着手,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出实招、见实效。
一案一评,确保评查范围全覆盖。该院在认真贯彻上级检察院“一案一评查、范围全覆盖”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制定新的案件质量评查方案。方案明确:对于2016年11月26日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办理的案件,实行逐案评查,一案一表,一季度一报告,确保评查范围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以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相关司法办案规范为标准,采用省院发布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案件质量评查表,评查完毕,承办人按照要求整改后即可归档。建立完备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改变了以往见招拆招、见子打子的被动评查模式,有效避免了重复评查。
内容全面,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鉴于以往都是在上级人民检察院组织评查之前进行自查,时间紧、任务重,案件评查往往变成了卷宗评查,更多地是关注办案程序而忽略了案件处理和质量评价等实体方面的内容。新的案件质量评查方案明确规定:案件质量评查要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财物处理、办案效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九个方面进行,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同时,还要求评查人员分类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人员专职,实现办理和评查分离。乘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东风,该院整合原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的力量,成立专业、专职的案件质量评查队伍,确保案件办理和案件评查相分离。改变了以往案件评查工作由案管部门组织,业务部门评查的模式,摆脱了案件承办部门就是案件评查部门,甚至案件承办人就是案件评查人,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境地,更有利于提升案件质量评查的质效。
网上评查,评查方式更加科学化。为进一步落实案件质量评查“人工评查与依托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原则,该院按照传统方式调阅案卷进行评查案件的同时,更多的是依托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进行案件质量网上评查。通过质量评查系统评查,除了评查传统的文书制作、权利保障等内容,还可以查阅案卡填录、电子卷宗制作等内容,同时减少了案卷的借还、保管等环节,即减少承办人不必要的麻烦,又提高了案件评查工作的效率。
结果运用,促进司法责任真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坚持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重在发现、分析、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促进规范司法,提高办案水平。建立评查结果反馈机制,对于评查结论有争议的,给办案人员保留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由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裁决;强化评查结果的运用,将案件质量评查表装入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评查报告送实绩考核办,与检察官绩效考核、评先选优、提拔重用结合起来,真正落实检察官办案司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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