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9455万元粮改饲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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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1月18日,记者从毕节市畜牧水产局获悉,大方县、黔西县、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共获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资金945.5万元。
据了解,该笔项目资金省共获4388万元,待进入2018年年度预算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发放,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收贮和新建青贮窑补助方面,补助对象为实际收贮饲料的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和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据介绍,推行粮改饲项目,不仅能增加农户收益,缓解冬春饲草短缺,还能优化种植结构,拓宽畜牧业发展空间。项目资金按每亩200元的补贴标准,我市所获资金将能实现五个县、4.7万多亩的粮改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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