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多部门联动开展野生鱼类资源保护行动
为全面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及野生鱼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国家保护动物“斑鱯”以及其它野生动物。12月5日至2021年12月7日,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全县鱼类市场、餐饮店、超市等开展大排查,切实保护野生鱼类资源。
本次行动以水产品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销售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是否存在销售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门头和菜单,严禁出现以“野生鱼”为噱头的菜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进货台账登记和查验制度,严禁采购、制售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同时加大宣传,向商家普及鱼类知识,告知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加工销售斑鳠(芝麻剑)。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排查经营户351家、鱼摊15个,发现问题22户,分别为餐饮店菜单出现野生、河鱼、河虾等字样,已全部当场整改,没收菜单19户38张,整改有野生、河鱼等字样***处。
到超市开展排查
在县农贸市场检查水产品销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