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上讲堂构筑质量高地护航毕节水利发展
2011年8月19日,毕节行署以“毕署通[2011]28号”文,下发了《毕节地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了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和除险加固的小(一)型、小(二)型水库、拦河闸坝、灌溉和排水泵站,四级堤防,总装机50MW以下,列入地级基建投资的重点水利工程。
2015年6月9日,贵州省水利厅又以“黔水建[2015]46号”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贵州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意见中明确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规章制度以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有关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划分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中型工程、新建小型水库的质量监督责任不能下放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政区域内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具体办法。按照意见要求,毕节市水务局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两次“毕水建[2017]3号”文《毕节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毕水建[2015]14号”文《毕节市水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毕节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市级质量监督范围为:负责组织施行行政区域内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水库总库容在3000万m3以下或坝高70m以下的中型水库工程、新建小型水库工程、三级及以上堤防工程、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配合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明确的范围,我站目前受理并实施质量监督的工程主要就是新建水源工程,现将我站正在实施监督的水源工程建设情况向大家简要介绍:
第一部分毕节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目前监督项目情况
一、毕节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目前监督项目情况
(一)七星关区双河口水库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东北部的八寨镇果乐村,工程主要功能是为黔西北产业园A区工业及居民生活供水。水库枢纽建筑物由混凝土埋石重力坝、坝身溢洪道、输水及生态取水管、放空兼冲砂底孔组成。大坝为C15混凝土埋石重力坝,大坝最大坝高26.9m,坝顶宽4m。水库总库容237.6万万m3,水库总投资15486万元,计划工期18个月。工程于2015年10月28日开正式开工,目前大坝枢纽还剩余消力池未施工,金属结构未安装,工程量已完成90%。
(二)七星关区野角水库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野角乡大水村大水沟段。本工程建设任务是村镇供水和灌溉。水库枢纽建筑物由砌石重力坝、坝身开敞式溢洪道、坝身取水兼放空管、供水管线组成。总库容136万m3,大坝最大坝高43.5m,坝顶宽4m。水库总投资10495万元,计划工期26个月。工程于2017年2月26日正式开工,目前大坝混凝土砌筑到1837.0m高程,坝体完成量占总量的58%。
(三)七星关区龙官桥水库工程位于七星关区中部,何官屯镇龙汉村境内,水库枢纽位于乌江流域刘冲河一级支流白甫河干流上游倒天河段上,距城区12.7km。龙官桥水库工程任务是城市供水,工程建成后向毕节—大方中心城区内的西部毕节老城区提供综合用水,年供水总量959万m3,可解决城市4.78万人用水需求。龙官桥水库枢纽由砼面板堆石坝、左岸开敞式侧槽溢洪道、取水导流兼放空隧洞组成。大坝坝高50m,水库总库容1099万m3,工程总投资28734万元,工程建设工期30个月。工程于2016年5月8日正式动工,现大坝于今年8月填筑封顶,进入沉降期。
(四)赫章县珠市水库位于赫章县珠市乡青杠村,水库枢纽位于珠市河右岸一级支流仙人沟上,主要任务是对村镇及珠市工业园区供水并兼顾防洪。大坝枢纽包括砼面板堆石坝、左岸开敞式侧槽溢洪道、取水兼防空导流隧洞等。大坝坝高52.6m,水库总库容181万m3,工程总投资13945.55万元,批复工期29个月。工程于2014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3月通过蓄水安全鉴定,现正准备蓄水验收。
(五)赫章县海雀水库海雀水库位于赫章县河镇乡。坝址位于河镇乡四方村文家沟河段。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重力坝、坝身开敞式溢洪道、坝身取水兼放空管和库内泵站、输水管线组成。总库容为37.2万m3,大坝最大坝高34.5m。总概算投资为5129.48万元,总工期13个月。工程于2016年1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18年8月通过蓄水安全鉴定,目前正作蓄水验收准备工作。
(六)赫章县河头上水库位于赫章县白果镇河头上村,所在河流为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六冲河上源右支后河支流前河的小支流上,距离县城10km。水库工程主要任务是承担赫章县城白果片区3.8万居民生活用水,总库容212.9万m3,水库枢纽包括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身开敞式溢洪道,坝顶开敞式溢洪道、坝内放空、引水取水管等。大坝最大坝高62.5m,工程总投资为12424万元,建设总工期28个月。工程于2015年7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仅完成右岸边坡开挖支护和基础垫层混凝土浇筑,输水工程完成引水隧洞工程,今年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七)赫章县娃二沟水库位于赫章县古基乡桃园村,水库坝址距离古基乡政府约7km,距赫章县约42km。水库工程任务为古基乡集镇供水和灌溉供水。水库总库容63.7万m3,水库枢纽由C15混凝土重力坝、坝顶溢洪道、坝后消力池、放空底孔及放水管等建筑物组成,最大坝高28m,工程总投资5440.71万元,总工期18个月。工程于2016年7月9日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剩余工程量包括100m的引水隧洞混凝土衬砌,600m管道安装。现已进入蓄水安全鉴定阶段。
(八)赫章县新寨水库位于赫章县河镇乡德卓河上游河段,坝址距河镇乡8.2km,距赫章县城104.6km。工程主要任务为供水与灌溉。水库总库容234.2万m3,死库容67万m3,年供水量180万m3。水库枢纽由砼面板堆石坝、右岸开敞式溢洪道、取水、输水等建筑物组成,最大坝高39.5m。项目总投资17907.24万元。工程于2018年1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导流洞已贯通并完成混凝土衬砌,还差灌浆工作未完成,作案边坡已开挖支护完成,右岸边坡正在支护中。
(九)织金县白泥坡水库位于织金县东部的三甲街道办事处白泥坡村与龙潭村交接处,坝址位于杨柳河中游河段,距织金县城28km,工程为灌溉、供水,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工程,设计年供水量为1298万m3,电站装机2000kw。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面板堆石坝,右岸岸边式溢洪道,左、右岸副坝,左岸发电引水兼放空隧洞,发电厂房,泵站取水建筑物,供水泵站,输水管道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最大坝高69.8m,总库容1149万m3。工程工程总投资***593.67万元,施工总工期41个月。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总体进度约51.74%,其中大坝、溢洪道完成约95%,右岸副坝完成7.8%,左岸副坝完成34%,发电引水兼放空隧洞完成约95%,其余工程未动工。
(十)织金县铁厂坝水库位于织金县猫场镇国江河下游,距织金县城71km,距猫场镇政府直线距离约8km,工程主要向猫场镇和灌区农村人畜供水。总库容188万m3,水库主要建筑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开敞式溢洪道、左岸取水管兼导流洞、左岸输水管线等,最大坝高41.5m,工程总投资14171万元,施工总工期21个月。工程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大坝枢纽基本完工,正在开展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十一)黔西县樱桃坪水库位于黔西县甘棠镇大营村境内,距黔西县城22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主坝)、右岸岸边开敞式溢洪道、右岸导流兼放空洞、右岸取水隧洞、右岸坝后泵站、细石混凝土砌毛石重力坝(副坝)及排洪隧洞等。总库容为1526万m3,项目总投资3.8067亿元。工程于2014年12月15日正式动工,截止目前累计完成形象进度99.76%,正开展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十二)黔西县仙人洞水库位于黔西县红林乡东部,距红林乡政府驻地11km,距黔西县城36km,是国家烟草援建工程。工程任务为烟田灌区灌溉用水和红林乡乡村生活用水,年总供水量116.5万立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岸坡式溢洪道、右岸取水兼放空系统等。水库总库容108万立方米。批复总投资9387.77万元,批复工程工期25个月。工程于2017年4月10日正式动工,目前完成导流洞洞身开挖和混凝土衬砌,正进行灌浆,大坝左右按边坡已完成开挖支护。
(十三)大方县长征水库位于大方县鼎新乡新发村境内,距离大方县城约22km,距鼎新乡政府所在地约7km,水库的主要任务是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长征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侧槽式溢洪道、取水隧洞及取水钢管等。大坝最大坝高59.50m。水库总库容为220.85万m3。长征水库总投资14144.00万元,总工期30个月。目前大坝枢纽已基本完工,正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十四)大方县野螺沟水库工程位于大方县西北面的达溪镇冷底村境内,距达溪镇政府所在地15km,距县城30km。野螺沟水库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顾人畜饮水和集镇供水的综合性水利工程。野螺沟水库由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开敞式溢洪道、取水隧洞及取水钢管、供水部分等组成。大坝最大坝高62.50m,总库容为932.71万m³。水库总投资为29892.26万元,工期为30个月。工程于2017年4月25日开工,大坝已于2018年8月下旬完成大坝填筑,进入沉降期,正进行取水塔、溢洪道施工。
(十五)大方县青山水库位于大方县长石镇,坝址位于长石镇西南侧的长青沟的中游河段上。距长石镇约15km,距大方县城约54km,青山水库工程任务为供水和灌溉。青山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面板面板堆石坝、左岸开敞式溢洪道、右岸取水兼放空洞、引水管等。水库总库容38.7万m3,最大坝高29.4m,坝顶宽度8m。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422.78万元,总工期20个月。项目开工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目前已完成导流洞开挖和衬砌,正进行灌浆,大坝左右岸边坡已经开挖完成,正进行支护,右岸趾板靠顶部位置开挖发现较大溶洞,正进行处理中。
(十六)百管委米底河水库位于百管委大水乡大田村境内,工程任务包括灌溉、人畜饮水和集镇供水。水库建筑物主要包括砌石混凝土重力坝(后变更为自密实混凝土重力坝)、取水泵站、输水管道等。水库总库容525万m3,最大坝高32.9m。工程于2015年4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枢纽部分已基本完工,并于2018年9月21日通过蓄水安全鉴定。
(十七)金沙县油沙河水库和赫章县河口水库是和省质量监督中心站联合监督,油沙河水库工程位于金沙县平坝镇三锅村,距离县城30km,是一座以城镇供水为主的综合性水库工程。水库枢纽区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洪洞、右岸取水口、金沙供水泵站及输、供水管路系统组成。水库最大坝高88.5m,总库容1361万m3,工程总投资53505万元。工程于2015年05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工程建设工期39个月,完成形象进度94.78%,工程也于2018年02月12日通过大坝蓄水安全鉴定并具备蓄水、挡水条件。
(十八)赫章县河口水库位于赫章县罗州乡和平村与朱明乡吁嘘村交界处,距赫章县城17km,工程主要任务为城乡和工业供水、灌溉、发电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大坝枢纽、供水及灌溉管道等,大坝为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电站装机2×3500kw。水库总库容3740万m3,最大坝高82.5m。工程总投资82506万元,总工期36个月,工程于2018年2月26日通过截流验收,但因进入汛期,目前主要工作面为发电洞、引水洞的开挖。
以上是目前在我市范围内在建水源工程的简要介绍。近两年来,我站从现场监督检查到制度的规范化等方面,大力加强了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力度,今年截至目前我站共开展了各类监督检查60余次。为了更好、更有序的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我站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和制度,包括“毕节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毕节市水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毕节市水利工程质量核备及核定办法”、“毕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情况核查制度”等,目前我市在建的水源工程质量管理总体态势较好,从建设程序、施工组织、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各方面都较以前有了非常大的改观,再不像以前实施的工程那样管理混乱、监督无序,在近两年来的历次稽查、督查、考核中都得到了较好的评价。当然,各工程项目也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少的问题。
二、在建水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力量不足、参建各方合同履约不完全到位
项目法人人员配置不足,管理和技术力量薄弱,建设管理不到位,尤其是技术人员严重不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可以说,很多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完全没有概念,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完全不知道需要履行什么职责。举个例子,亦今为止,除了七星关区野角水库外,其余在建项目都没有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在项目开工前申请质量监督,大部分都在开工后几个月甚至半年以后在工程到了截流验收阶段了才想起需要申请质量监督,这就造成了工程建设初期质量管理较为混乱的局面,也使得我站和市局对工程建设质量不能很好的掌控。
因为项目法人的管理不到位,导致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得不到很好的监督,也直接衍生出现场管理不得力等系列问题。
2、征地、移民等工作推进难度大、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进度控制不力
这个问题在我市范围内是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比如七星关区龙官桥水库因为移民问题,工程工期已滞后1年,而且亦今为止还未解决,导致很多工作不能有效持续;织金县白泥坡水库因为料场征地、炮损纠纷等原因,老百姓一直堵工,而政府一直未有明确有效的解决措施,导致工期严重滞后,从今年6月份一直到9月份的第三季度检查,工程基本处于停工状体;又如赫章县河头上水库因为料场原因迟迟未得到解决,导致工程2018年进度缓慢,近10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大坝垫层混凝土和消力池位置2仓混凝土的浇筑。
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深度不足,设计漏项、工程量计算不足等原因也导致工程设计有缺陷、错误或遗漏,加上施工过程中措施不到位,致使项目设计变更频繁,项目关键线路和主要节点工期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加上受招投标、征地移民、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和现场设计变更处理不及时等影响,致使主体工程进度滞后,大部分项目不能按批复的工期完成建设任务。
3、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不完全到位我站虽然主要职责是质量监督,但在质量监督的同时也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同步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工程参建各方虽然都建立了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等体系,但大都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尤其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计划、方案和措施不完善,审查、审批不严,执行并不是很得力、很彻底;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边坡、隧洞进出口等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完备等仍是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工序质量控制不严,原材料、中间产品试验检测(特别是监理单位平行检测)不及时、频次不足,质量成果统计分析及已完工程验收评定不及时等普遍存在。项目法人开展第三方检测未得到贯彻和落实。
三、主要防范措施
1、加强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力量参照国家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有关规定和水利工程建管养用一体的要求,结合当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合理组建项目法人,明确责任主体。同时,加强水利人才的引进和水利技术人员的培训,充实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力量。尤其是培训方面有待加强,从我站多次检查了解的情况,我市各县(区、委)、各工程项目对培训工作完全不重视,参加培训的次数和人数了了无几。
2、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参建各方严格履行职责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建设任务、内容、工期、投资、工程技术复杂程度以及存在的主要风险等,结合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能力,通过合同条款强化参建各方进场人员资质和能力水平控制,并定期进行检查,甚至可以制定考核制度,必要时撤换不称职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加强沟通和协调,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及时解决合同争议、处理合同纠纷。
3、强化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征地、移民等相关工作这点主要还是需要各级政府部门配合,包括移民、国土、林业的相关部门。
4、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管理职责。加强保障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有关技术方案的审查、审批,和执行情况的***评价,发现偏差及时处理。完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加强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和已完工程质量的验收评定工作。这点需要我们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过程监督,包括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还有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等。
第二部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定义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实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文)第二条中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在《毕节地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毕节行署毕署通[2011]28号文下发)中第六条规定: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履行政府监督职能,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专职机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水利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行为,不替代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能和责任。
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
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文)第三条中规定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城镇供水、滩涂围垦等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在《毕节地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毕节行署毕署通【2011】28号文下发)中第三条规定:水利建设工程是指在毕节地区范围内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水利工程。
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级
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文)第六条规定: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总站、中心站、站三级设置,即水利部设置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流域机构设置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作为总站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设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各地(市)水利(水电)局设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设置有县质监站(原来叫质监分站,后改为质监站)。
四、毕节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范围
毕节市水务局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以“毕水建[2015]14号”《毕节市水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毕节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毕水建[2017]3号”文和《毕节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毕节市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单位和职责。以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分工协作和全面覆盖的原则明确市级监督:1、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水库总库容在3000万m3以下或坝高70m以下的中型水库工程、新建小型水库工程、三级及以上堤防工程、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下质量监督工作,配合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辖区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负责落实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督促指导县(区)质量监督工作等。
五、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时限和监督内容
1、监督方式: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以抽查为主,采用定期抽查、阶段监督检查、巡回检查、专项稽查、监督性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行为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参建各方有关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性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主要是现场对工程施工工艺、工序等过程,以及检验、检测等成果进行核查。
(1)定期抽查,每个工程每年不少于4次,即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的抽查,抽查后形成抽查记录或检查报告,我站每个季度检查完后都以通报的形式体现。
(2)阶段监督检查,一般在工程阶段验收、重要部位和关键施工期开展。
(3)巡回检查,一般每年1次,由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专家组,主要针对工程项目当年已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实体质量和原始资料等,还包括对历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检查还包括质量专项稽查、突击性飞检等。
2、监督时限: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含合同质量保修期)。
3、质量监督工作内容:
(1)检查项目各参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方针政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程规范等执行情况;
(2)检查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3)抽查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控制、检查等措施和方案的制定、审批、执行效果。
(4)现场检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工序质量,查阅有关工程质量检测(验)、试验、评定、验收等资料,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
(5)核备重要隐蔽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核定单位工程、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结论。
(6)参加政府验收会议和其他有关质量工作会议,列席主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会议。
(7)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行为开展信息采集、记录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质量监督机构,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提供条件。(毕节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周华平)
讲授课件:构筑质量高地 护航毕节水利发展.pptx